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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是幫,他們一家人還能住在咱們這種平民區?早不去住東城的别墅區了。」王阿姨又湊近了些,神秘兮兮地說,「她媽親口和我說過,這死孩子特不是東西,之前害死了自己的親哥哥。要不父母也不會離婚。」
我確實在東城别墅區買了一套房子,贈送給我媽,但她要求房本寫賀樟的名字。
王阿姨能準確地說出東城别墅區,大概是和我媽閒聊的時候聽到過什麼吧。
這麼多年,不管我為她做過什麼。
她一面接受,一面又不肯承認。
我從來沒有怪過她,因為是我害死了哥哥。所做的一切,也都不過是在彌補七歲時犯下的錯。
但聽見别人這樣說的時候,哪怕我的肉體已經消亡,仍然覺得難過且痛苦。
張阿姨瞪圓了眼睛,「但是她看起來,文靜又有禮貌。重點是,還很有能力。」
「裝的唄。」王阿姨不以為意,「一個小姑娘這麼年輕就是什麼青年實乾女企業家,可能嗎?都是靠男人的。我聽說啊,是做了市長的小三。」
吃瓜吃到自己身上的感覺,真噎。
我和林逸認識的時候,他已經離婚兩年多。我們戀愛三年,一直無人問津,直到他成了h市最年輕的副市長,我成了最年輕的女企業家。
我和林逸是見過家長的,我媽知道我們清白的戀愛關係。
但她此時,卻隻是站在旁邊默默聽著阿姨們誹謗我。沒有一句辯駁。
因為,她一直覺得,我不配和林逸在一起。
甚至,想要把他介紹給我舅舅家的表姐。
和林逸確定戀愛關係之後,他很快就帶我回家見了家長。但我卻遲遲沒動。
因為我媽並不想見到我,更不關心我的個人問題。
但為了表明戀愛誠意,我還是在做了一通心理建設後,給我媽打了電話。
介紹了林逸的基本情況後,我媽難得地對我有了幾分熱情。
帶林逸回家吃的那頓飯,是我們家二十幾年裡最其樂融融的一次。
我媽熱情地招呼林逸,賀樟纏著他問東問西,還奶凶奶凶地揮著拳頭威脅他,「你要是敢對我姐姐不好,我管你是什麼市長秘書還是市長,我都要揍你的噢!」
繼父難得對我和顏悅色,更是一直和林逸把酒言歡。
回家前的忐忑和不安,在這場溫馨的聚餐中慢慢消散。
直到林逸走後,我媽進了我的房間。
「賀楠,你根本配不上林逸。趁早和他分手,我要把他介紹給你表姐。」
我愣在原地,臉上討好她的笑容漸漸僵住。
一直在內心愧疚和被父母厭惡的環境下長大,我本能是渴望溫暖和愛的。
我也想有一個自己的家。
不是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而是有人溫暖我的避風港灣。
林逸溫柔而強大,正是能夠治癒我保護我的人。
我生平第一次不想聽媽媽的話,不想把屬於我的東西讓給别人。
我第一次在我媽面前提出了反對意見,「我和林逸很相愛也很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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