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不管當初吳先生與這位桑小姐如何約定的這100萬的用途,但是孩子一旦出生,自然形成的血親關係,是永久存在的,無法用法律程式解除。也就是意味著,這個孩子,與吳先生其他孩子都享用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雖然殘酷,但這是客觀事實,林禾眠必須讓吳太太明白這一點。
會議室裡的話,斷斷續續傳到外邊的辦公大廳,程知敏聽出來這是林禾眠的聲音,心裡不由冷笑,嗬,難怪當初肯答應離婚,卻偷偷把孩子生下來,原來人家心裡門清。江家、江遠科技的權利與財富,都是不可估量的,她多聰明!
會議室裡,吳太太氣得哆嗦
“那怎麼辦?難道就這麼吃了啞巴虧,憑空多出一個孩子來噁心我?”
“吳太太,您真正的訴求是什麼?”林禾眠想幫她理清思路。因為從剛才的談話之中,她敏銳地察覺到,吳太太生氣的點,不在於多一個孩子來搶家產,而是被騙。
“林律師,不瞞你說,我跟他是有婚前協議的,這家公司是我孃家給我開的,屬於我個人財產,婚後,所有經營所得也屬於我個人財產,不列入夫妻共同財產。他在公司,表面風光,實際呢,就是拿工資的打工人。小三傻,不知道他的真實情況,以為能靠孩子分家產,我告訴你,她一分錢都别想分到的。”
“我是生意人,最講究誠信的,既然給了100萬就該言而有信,把孩子打了,别再出現,這回頭就抱了一個孩子回來要挾我,踩到我頭上來,當我好欺負嗎?”
林禾眠聽明白了,斟酌了一下,給出建議。
“首先,這100萬是屬於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吳先生在沒有經過您的同意時擅自給了桑小姐,這個行為是無效的,也就是說,您可以向桑小姐追回這筆錢,法律是支援的。”
“其次,關於這個孩子的問題,既然不存在將來繼承財產的問題,那麼就簡單多了。有兩種解決方案,第一種解決方案是吳先生每個月定期給桑小姐撫養費,他有責任撫養孩子到成年。”
吳太太自然是不想要這個解決方案的,憑什麼替小三養孩子,想起來就慪氣。
“第二種解決方案呢?”
“第二種解決方案是吳先生可以爭得孩子的撫養權,這樣一來,是桑小姐需要每個月給你們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就是反其道而行,如此一來,想拿著孩子要挾吳家的桑小姐什麼都得不到,不僅要還回原來收的100萬,還要每個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這一招確實狠,如果以後所有想偷偷生了孩子,拿孩子來當籌碼,想不勞而獲的小三,都遇到這一招,恐怕都需要掂量掂量,因為是典型的陪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
小新好佩服林律師敢逆向思維,提出這個意見。
因為現實裡,絕大多數的正室太太們遇到這種問題,要麼離婚,要麼嚥下這口氣讓丈夫每個月給小三撫養費,也絕不會自己要孩子的撫養權,讓小三掏撫養費。
這個桑小姐的行為,都是正好戳中林禾眠的痛點,當人家小三還生下孩子就不可原諒,還拿孩子來當談判籌碼保證自己下輩子衣食無憂,更是犯了她的大忌。不過,她跟吳太太提建議時,還是不摻雜任何個人情緒的,就是理智把方案擺給吳太太,讓吳太太自己選。
吳太太到底是生意人,心裡有數之後,並不急於選擇哪個解決方案,隻說要回去好好考慮一下,但是追回100萬的事情,是今天就可以決定的。
“那林律師,追回這100萬的事情就拜托你了,需要哪些相關證明,可以隨時找我聯絡。”
“好。”
“禾眠,辛苦你了。”陪同而來的富太也真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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