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沈總!”所有人異口同聲的驚叫,模樣活似小宮女們見到阿哥光臨。
嚴珠頓時就像淹了一大半的茄子一樣,不敢吱聲的撇了撇嘴,頭仰的比誰都高的走掉了。
其他人也很自覺的在原地散夥,你走你的陽光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對於現在的情況個個都是置之不理。柯若溪的怒氣也被沈泉的打抱不平而感到空空如也。
她微嚇的向前走了幾步,背身,“沈總,您怎麼來了。”
這是他第一次在工作時間主動來找她,肯定有什麼他個人解決不了的問題。難道是大媽和大伯的小豬仔已經接生完了,大媽和大伯又要來B市探望他?
他挑了挑眉,不自然的說道,“先出來一趟吧,我有事情要和你說。”
“好,等等。”按著受了傷的右腳,堅持的走到了辦公桌邊,把手中的檔案放下,然後滿臉痛苦的轉身,笑著,“好啦,走吧。”
“我先帶你去醫院處理一下傷口。”沈泉悠然的將他的手拉了起來,柯若溪下意識的抽了抽手,沒有成功的抽回手,隻好彆扭的倚著他的臂彎,“沈總,現在上班時間哎,我還是下班後自己去醫院看一看比較好。”
“我已經請過假了。”沒有在意其他過路人的眼光,沈泉將她扶進了車裡,然後開著車緩緩離開公司。
柯若溪猶豫的開口,“沈總,是不是有什麼事情啊?你說吧,我一定會義不容辭的幫你的!”
他愕然,微微壓低了自己的聲音。“安聖晞要和我見面,你跟我一起去吧。”
柯若溪飛快的點頭,然後搖頭,然後再點頭……她想,沈泉一定是還愛著安聖晞,不然也不會為了她而請假,還要帶上她這個高達三百六十度的電燈泡!所以,在必要的時候,她可以適當的在旁邊說些什麼,起些作用。
先是到醫院裡看了下腳傷,買了些狗皮膏藥往腳上貼了貼,總算好的很多了,就是兩個星期內不能穿高跟鞋了,說出去也丟人,四厘米的高跟鞋也會扭到……
“不用打包了,給她現穿。還有這雙,扔了。”沈泉在櫃檯前把已經打好發票的平底鞋放在了她的腳邊,“先穿著把。”
“哦,謝謝。”把發票偷偷的收入口袋裡,然後才穿上沈泉特意為她買的一雙鞋,琢磨著等工資發下來就把錢還給他,不然一直都平白無故的接受他的幫助也實在不太好意思了。
就是經濟方面的困難又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打擊,先前給東東買了一套生日禮物已經讓她勒緊褲腰帶過日了,而至於這雙鞋的錢……
坐上車就把發票拿了出來,上面的價格:1968元。
啥?一雙小破鞋就要了她二分之一的工資?算了,到時候再說吧,實在不行回家一趟,求神拜佛的向老媽討一點生活費,湊合湊合著把下個月將就的過了吧。
但是和沈泉在一起去咖啡店裡赴約,不是預想當中的當成了電燈泡。柯若溪一個勁的在吃,沈泉和安聖晞談著談著就在她的碗裡添了一次又一次的茶和蛋糕。
才剛剛吃完,沈泉就莫名其妙的又點了好幾份的水果拚盤,正巧她今天早上沒有吃飽,還有午飯也不用愁了,就是沒找到塑料袋,好給小紅裝回去。
總的來說,已經吃的要兩眼發暈了。
等沈泉和安聖晞聊完以後,已經是下午了,沈泉開車說要送她,不過考慮到還有安聖晞的存在,就婉言的拒絕掉了,反正從咖啡店裡走到公交車的站點也沒有太遠,就是比較麻煩,因為腿上的傷不能做太大的運動。
所以隻能一瘸一拐的在街道裡走,走了好長一段路才發現,不是想象中的簡單,她已經走了一個小時多了,怎麼回家的站點就是沒有出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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