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劉長華把幾次的出庫單,影印一式兩份交給了小安子。小安子拿到出庫單的影印件後,非常高興地對劉長華說:“長華哥你還挺心細的,每一張單子都影印了兩份,真的太感謝你了!”
長華立刻說:“嗨!我想著你們打官司用,一份給法院,一份自已得留個底,咱們心裡好有個數啊。”
安子:“哦!說的也是,我們自已是得留一份底兒的,我當時還真沒想那麼多,還是長華哥辦事認真!”
小安子拿到出庫單的影印件後交給了楊麗麗,就等著C市法院的通知了。大約兩週後C市法院通知開庭,讓他們兩日後早上九點到庭。
楊麗麗和小安子商量了一下,安子說:“以孫金梅他們的處事和為人,絕不會就這麼簡單,咱們一定要有一些防備。”楊麗麗問安子說:“你說應該怎麼防備?”
安子說道:“咱們去買車票不能直接買到C市的,隻能提前一站下車,在那裡再包一輛車到C市法院,讓司機在法院門口等著,咱們一散庭馬上坐車到前一站在坐火車回B市。”
楊麗麗一聽誇讚說:“好主意!還是你有主見,安子的智商就是高!”於是他們馬上買了第二天的火車票,按預定計劃在C市的前一站下車,在車站附近包了一輛私家車直奔C市中級人民法院。
到了法院後,他們就讓司機在法院門口隨時等侯著。然後他們倆先到法院接待室簽到,接待室工作人員通知他們在第二審判庭開庭。
楊麗麗和小安子他們找到了第二審判庭,敲開門進屋後,審判長等人還沒有到。屋子大約有20平米左右,正中間牆上掛著一塊大橫匾,上有四個燙金大字:“正大光明”。
牌匾前面的正中間放著一張大辦公桌,桌面上擺放兩個牌子,一個牌子上寫著三個字:“審判長”,另一個牌子寫著:“書記員”三個字,後面放了兩把老闆椅,很有氣派的樣子。
屋子裡大約有十來把椅子,楊麗麗挑了一個正中間的位置坐下,正對著審判長坐的位置,小安子在靠裡邊緊挨著楊麗麗的左邊坐下。
不一會兒審判長和書記員也進來了,分别坐到他們的位置上,書記員拿著一疊卷宗放到了桌子上。審判長問楊麗麗:“你們是不是需要請辯護律師?”楊麗麗回答說:“謝謝審判長!不用請律師了,因為我就是當事人,所有發生的事兒我都清楚。”
隨後孫金梅帶著兩個人(一名是正式律師,一名是實習律師)也進了第二審判庭,他們在楊麗麗的右邊靠門口的位置坐下。審判長宣佈開庭:首先分别介紹自已的姓名、身份等資訊,介紹完各自的身份後,由原告宣讀訴訟狀,然後被告開始辯護。
楊麗麗站起身,禮貌地向審判長和書記員鞠了個躬,並且大大方方地說道:“審判長好!書記員好!”然後就大聲宣讀他們的起訴書。在楊麗麗宣讀起訴書的時侯,隻見那兩個律師在紙上不停地唰唰地寫著、記錄著。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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