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向鴻誌年輕氣盛,還是有點戰鬥力的。
一群人踹開房門衝進去,屋裡兩人的戰鬥還沒結束。
向鴻誌被人從左蘭身上拔了出來,整個人還是懵的,反應不過來。
左蘭也是如此,幾秒鐘之後才開始瘋狂尖叫。
“啊~~~”
她拚命劃拉衣服蓋住身體。
場面一度混亂。
向鴻誌喊道:“你們乾什麼?放開我!”
“放開你?你個強迫犯!走,把他送到警察局!”眾人喊道。
“我不是強迫犯!”向鴻誌喊道:“這,這是我媳婦!”
“啊?”眾人懵了。
“你媳婦?”
“是你媳婦你們不在家辦事,跑荒山野嶺來整?”
“我,我家地方小,沒房子,一大家子在一起住,我們都是在外面辦事!”向鴻誌朝左蘭道:“是吧?媳婦!”
左蘭一邊穿衣服一邊捂臉,手忙腳亂忙不過來,還是拚命點頭:“是,我是他媳婦!我們合法的!”
說是合法的,這事有問題,但是問題不大,她總不能讓向鴻誌當強迫犯。
“結婚證拿出來看看!”有人道。
“誰出門帶那玩意?”向鴻誌道:“在家呢!”
眾人面面相覷,不知道怎麼辦了,想回頭找剛才報信的人,已經找不到了。
估計是發現自己搞了個烏龍,不好意思了,跑了。
這事兒也不怪人家,人家是好心以為女的被強迫的,誰想到會是野鴛鴦。
也有人不信:“我看你們兩個不像夫妻,倒像是搞破鞋的。”
“你不要血口噴人!”向鴻誌道:“我們真是合法的!”
他又軟下態度求眾人:“各位大哥行行好,先出去,我老婆要穿衣服!”
一群人裡,有人立刻扭頭就走,有人還想再看,但是别人都走了他們不走,就顯得他們不要臉了,隻能出去了。
既然左蘭都說了是他老婆,不是強迫的,有幾個人直接走了,不管這閒事。
還有幾個不想放過這八卦,非得搞明白他們到底是不是真夫妻,留在門外不走。
其實就是想繼續吃瓜,如果兩人不是夫妻,這不就變成大瓜了嗎?刺激~
向鴻誌也留在屋裡,飛快穿好了衣服。
左蘭帶著哭腔道:“現在怎麼辦啊?他們,他們會放過我們嗎?”
向鴻誌從門縫看出去,恨得咬牙,小聲道:“關他們什麼事?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你放心,我出去解決他們。”
左蘭抬眼看他,眼底崇拜。
看,他多麼厲害,這種事情都能解決!
向鴻誌出去了,對門外的幾個人好聲好語地求了半天,又是威脅,又是利誘,最後掏出30塊錢,一人分了10塊。
三個人才對視一眼,不情不願地走了。
向鴻誌說了,他老婆被他們看光了,他們要是揪著不放,鬨得他們沒臉,他老婆就要吊死在他們家門口。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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