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莎莎聽說李行要去上班,比李行簡還緊張,準備了好些東西,從本子筆到上班的行頭,包括飯盒,什麼都準備了。
李行簡看鋼筆是萬特佳的24k金筆尖的金筆,她雖然不常常擺弄奢侈品,但是也知道這個筆少說也要三五千。
李明理有一款派克金筆,花了李明理兩個月工資買的,那可能是老頭買的唯一一個跟生存沒關係的東西,老頭子特别的珍惜,那個都沒有這個貴。
李行簡都要笑瘋了,她抱著宋莎莎道:“媽,我是去上班,是去當牛馬,不是去比富的,買這麼多東西乾什麼?”
宋莎莎拍著她的手道:“我也上過班,我那時候特别喜歡上班,如果我不離婚,可能就會一直上班下去,但是後來離婚了,不想再和宋承禮見面,我就忍痛把工作給了我嫂子,所以我哥才願意讓我去做政府還給我們的那些產業,因為他們都不想要,他們都怕紮手。”
宋莎莎就是這麼起來的。
她笑道:“你别怪我膚淺,我就喜歡穿的漂亮的去上班,不然買了好東西都沒有地方施展。”
李行簡可以理解,項羽都說衣錦不還鄉如錦衣夜行,何況是平凡人。
她若不是經曆過了生死,這些東西肯定也是看重的。
李行簡道:“行,那我就打扮的花枝招展去上班。”
宋莎莎道:“好,把我那一份也上了。”
其實李行簡是想低調的,所以宋莎莎讓她開那輛紅車去上班她沒同意,她選了一輛奧迪A6,黑色的,開車去上班。
這時候路上的車已經多了起來,堵車也是常有現象,但是女生有駕照開車的比較少。
所以李行簡到了醫院停車場停車的時候,一個女生抬手敲她的玻璃說:“哥哥,這個車位你能不能讓給我?我是這裡的醫生,辦公樓離這裡比較近……”
李行簡搖下玻璃道:“弟弟,不可以哦,我也好不容易找到的車位,你找下一個吧。”
女生身材和李行簡差不多,屬於嬌小型,她穿著粉色的飛袖裙子,紮著天然卷的馬尾,光看衣著打扮很有貴氣,但是她五官偏老,尤其是顴骨略高,會擴大年齡感,這種臉是越老越年輕,但是年輕時候會顯成熟。
所以她的裝扮並沒有多好看,反而顯得有些違和。
不過李行簡隻是幫宋莎莎開店留下的職業病,喜歡看人臉和搭配,事實上她也隻是看一眼而已,心理評價下,但是不會看人下菜碟。
而且也不會過多關注别人。
她說完就把玻璃搖上去了,然後熄火下車,挎著她的中號駱駝走了。
但是她不知道的,她走後那個女生對她的表現十分不滿,對著她的背影說了句:“肯定是被包養的,開著男人的車有什麼了不起的。”
“煩死了,還要找車位。”
李行簡到了報到的地方,一個穿著白大褂,素面朝天的女孩子在辦公桌前招待她。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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