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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客廳。
崔秀換了身乾淨的衣服,準備找點吃的。
誰料,這個便宜丈夫拿出二十張大團結,放在她面前,“這錢給你,我們離婚吧。”
崔秀覺得自己聽錯了,她呆了秒,不確定的問,“你說啥?”
趙然還是那副冷臉,又重複句,“我們離婚,當初與你結婚是迫不得已,而你也不願意和我過日子。既然,相互不情願,不如放手。”
根據原主殘留的記憶。
他們兩人結婚確實如趙然所說迫不得已。
原主去城裡淘撿破爛時,遇到了路邊翻車受傷的趙然,好心救了他。
後來,兩人就結婚了。
崔秀忽然笑了,她搬了個凳子坐在男人對面,“離婚可以,但二百塊錢不夠,當初是我救了你,你迫於壓力娶了我。但說到底是我吃虧,再加點錢,咱們現在就去民政局離婚。”
趙然修長的眉不自覺皺起,“你嫌錢不夠?”
那是自然。
二百塊在這個年代看似很多。
但她不可能回原主孃家去,又在趙家村住不下去。
到了鎮裡得租房,買吃喝。
二百塊錢夠乾啥。
崔秀與他談錢不傷感情,“不夠,這二百塊租了房子,吃喝不能保障,我總不能餓死吧。趙然,你每月收入有四百多,這些年攢下來不少,我也不貪心,你給我千,從此後,咱們大大路朝天各走邊,如何?”
千塊錢不是小數目。
趙然能掏的起,就是見她變化很大,忍不住問,“你不回家?”
崔秀見他羅嗦,“要離就離,别問東問西的。”
兩人商量離婚的事,恰好被原主的婆婆聽到,衝進屋子質問,“你們要離婚?”
兩人聽見動靜,不約而同的看向來人。
原主婆婆姓廖,是第批響應號召的知青,在村裡當小學老師。
廖老師心急如焚,抓著兒子的手問,“趙然,你真的要離?”
趙然深吸口氣,“是的媽,我和崔秀……”
話沒說完,巴掌甩過去,打的趙然臉懵。
就聽廖老師訓道,“糊塗,你現在離婚,無異於告訴村人,秀秀因為跟人私奔,你不願意跟她過,你這是逼她去死。”
崔秀開口勸,“媽,你别生氣,離婚是我提出來的,我和趙然沒感情,過不下去。與其折磨彼此,不如各過個的。”
她有自己的規劃。
未來會在農村生活,但那是幾十年後的事。
現在機會這麼好,她要去尋找商機掙錢。
廖老師覺得崔秀肯定是被逼迫的,狠狠瞪了兒子幾眼,溫和的看向崔秀,“秀秀,别怕,有媽在,這小子不敢欺負你。你今天著了涼,先回屋休息,晚飯我來做。”
說著話,不顧她的掙紮,就將崔秀推回自己的屋。
站在屋裡的崔秀,無奈伸手扶額。藲夿尛裞網
這婚看來暫時離不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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