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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後半夜的時候發燒了,嘴裡一個勁兒的叫著,我及時給他服用了藥,又物理降溫,折騰了大半夜,孩子總算沒事兒了。閨女,就是我家狗子的救命恩人呀。”村長年紀大了,經曆了不少生死。
可當死亡來臨時,他自己倒是無所畏懼,反正年歲大了,遲早會要離開人世。
可他的孫子不同。
今年也不過8歲。
也算是活了他人生的十分之一。
小小年紀要是沒了命,一大家子也别想好過。
“舉手之勞而已,村長叔,你别放在心上,為了安全起見,把孩子帶去市醫院檢查檢查,雖然會花點錢,但生命罪寶貴。”崔秀衝他擺擺手。
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又不會帶有惡毒的心思去詛咒一個小小的孩子。
孩子天生好奇,看熱鬨失足掉入水庫,情有可原。
誰能信誓旦旦拍著自己的胸脯說,他們八九歲的時候就能控製住玩的天性。
肯定沒有人敢站出來。
也别急著站在道德製高點批評孩子,不長記性等等。
隻要他們安然無恙就好。
“那你今天來村子裡是要繼續考察嗎?”老村長熱情的把兩個人帶進屋。
給他們泡了新摘的茶。
又端上了一些時令水果。
“我們今天來呢,確實是想繼續考察,同時把咱們合作的細節再敲定一下。”崔秀有這個意思。
其實更多的是想要帶霍知耀轉轉。
讓他瞭解一下這裡的山山水水。
指不定可以發現新商機。
“我這老胳膊老腿,今天恐怕不能陪你們上山了,我就讓我小兒子去,别看他一副長得不正經,辦事兒卻很靠譜。”老村長有意把兒子往前推。
他年歲大了。
不能事事親為。
說不定他今天脫了鞋和襪,明早未必能醒來。
兒子是家裡唯一的頂梁柱,他過得好了就提攜幫助前面的幾個姐姐。
老村長也沒覺得要兒子有啥不好的。
農村沒有兒子乾活都沒幫手。
不是說姑娘不行,是姑娘天生力氣就小,有些事兒未必是她們能乾的。
“這個沒啥問題,我還顧及您老的身體呢,昨天跟我們上了山,今天又帶你去,你們家人同意我都不敢同意。”崔秀懂老村長的意思。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這是天性。
“行,我就讓我兒子帶你們去。”老村長也沒有挑明,隻是笑著向屋子裡招撥出自己的兒子。
老村長的兒子叫張興邦。
名字很有時代特色,臉長得,卻不符合這個時代的審美要求。
因為這個時代審美是周正。
奶油小生一般會被說娘,或者輕浮。
張興邦就長了一張奶油小生的臉。
要是不說他的年齡,誰能知道已他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了。
張興邦今年三十五歲。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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