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明街道。
轄區派出所。
條件比較簡陋,氛圍也比較樸素。
除了來來回回的人較多,其他裝飾感覺都比較冷清。
或許所有派出所和公安局都這樣吧!
林刻和林刻、魏恒,以及那捱揍的詹棟等人,並沒有被帶到一個房間。
至少根據現場調查的情況來看,林銘還算不上‘罪犯’,所以不需要到審訊室。
當然。
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除了林銘之外,就隻有李偉自己在這個房間裡。
“你先坐。”李偉指了指簡陋的沙發。
林銘沒坐。
而是道:“李警官有話儘管問就是,我老婆還在家裡等我吃飯呢。”
李偉看了林銘一眼:“沒想到林總的老家竟然是長光市的。”
“你認識我?”林銘抬了抬眸。
“大名鼎鼎的鳳凰集團董事長林銘,動輒就捐款幾十個億,誰不認識?”
李偉坐在了林銘對面:“這段時間,又因為貓神記票房的爆炸,還有雲九君、劉若溪等幾個明星參加春晚、元宵晚會什麼的,再次讓林總的大名在鬥音上被刷爆。”
“恐怕現在上到五六十歲的老人,下到三四歲的兒童,都能認出林總。”
林銘聳了聳肩:“可惜了,那個欺善怕惡的東西就不認識我。”
李偉知道林銘指的是‘詹棟’。
“林總,一碼歸一碼。”
李偉收起了笑容:“王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我們不能因為自己錢多,就可以隨意毆打他人,你說是不是?”
“我說了,我沒打他,是他自己摔的。”
林銘道:“這種人可能就是倒黴吧,走到哪裡都礙眼,連那些商場的地磚都看不下去了。”
李偉眼角兒抽動了一下:“這是派出所,國家威嚴之地,我稱呼你‘林總’可能不合適,接下來就叫你‘林銘’了。”
“當然。”林銘道。
“我作為派出所的正式警員,在派出所裡工作也有快15年的時間了,詹棟臉上那些傷一看就知道不是摔的。”
李偉停頓了一下。
又道:“從法律上來說,不管詹棟犯了什麼錯,也不管他到底有沒有言語辱罵那對母女,總之你先動手就是不對的,這個你承認嗎?”
“首先,我沒有打他,那是他自己摔的,我已經說了好幾遍了。”
林銘看著李偉:“其次,我覺得李警官說話有點欠考慮。”
李偉並沒有生氣,而是問道:“怎麼說?”
“李警官一直站在法律層面上來說話,這當然是應該的,但我想問問李警官,見義勇為在不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林銘道。
“當然在!”李偉立刻點頭。
“那以你這15年的辦案經驗,你覺得那對母女是不是就真的應該被欺負?”林銘又道。
李偉不說話了。
人人平等,哪裡有誰該被欺負?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點擊彈出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