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計劃生育有利有弊,在農村,沒個男孩會被人戳脊梁骨。許多懷孕的婦女都找門路,花大價錢去做b超,做出來是女兒就選擇引產。
沒門路,沒錢做b超的,等孩子出生一看是女兒,果斷遺棄。
這種事,農村比較常見,沒想到來了京都還能遇見,真是奇怪。論理京都生活的人都有素質,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沒想到還是發生了,真叫人唏噓。
這孩子算是命大,要是被野狗啃了怎麼辦?不作孽嗎?
也不知道誰生下的孩子,瞧著應該是匆匆忙忙丟掉的。孩子身上還有血汙,裹著一件大人的內褲。
外頭包的是一件毛衣,還有一件破舊的黑色襖子,其餘的就沒了。孩子被凍得嘴唇青紫,哭起來的聲音比貓叫大不了多少。
“四弟妹!你去倉庫找一些孩子的衣服,鞋襪,帽子出來。”張淑芳不愧是家裡的大嫂,開始指揮人,“二弟妹!你去拿一個新的嬰兒洗澡盆來。
三弟妹!咱們去廚房,得去燒盆水,給孩子洗洗,整理乾淨。這一身血乎刺啦的,孩子肯定難受。”
四個女人呼啦啦一下子都走了,金平青也走了。他就知道,秦家是良善人家,不會不管孩子的。
當時他把孩子撿回來,他媳婦還說他多管閒事。不是抱怨他撿了這孩子,是抱怨他不該將孩子送到秦木面前。
“你還是把孩子送去派出所吧!給老闆做什麼?老闆夫妻倆還年輕,以後會有自己的孩子的。”
他沒理,固執地等著老闆來。孩子要是送去派出所,以後必定進孤兒院。不是說孤兒院不好,再好也比不上養在秦家。
老闆一家心善,肯定會留下孩子的。他們家男孩子太多,養一個女孩也不錯。
這不,他的決定很對,孩子被老闆一家留下了。隻要派出所不反對,不強行抱走孩子,孩子就會成為老闆的女兒。
廚房裡,四個女人擺弄一個孩子,很快,小傢夥被洗得乾乾淨淨,穿上舒適的衣裳。
也許是知道自己安全了,肚子又吃得飽飽的,小傢夥很快睡了過去。
秦木打電話到派出所,來的是吳采傑。
上次沈晨鳴給的那個雇傭兵,審問出了一個大案,他沾了不少光,連升兩級。隻要是秦木打電話有事,他都是親自到場。
看見他來,秦木把金平青叫來向他彙報事情的經過,隨後問:“我們想留下這個孩子,需要辦理什麼樣的手續?”
吳采傑認真地看著秦木:“想好了?”
秦家眾人全都皺眉,搞不懂他問的是什麼意思,難道他們想收養還得經過什麼人同意?吳采傑根本做不了主?
“想好了。”
“那行,手續我幫你辦,咱們可說好了,是你主動要求領養的,中間要是發現孩子有啥問題,可不能隨便遺棄,這是犯法的。”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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