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你一個孤家寡人,拿什麼和我鬥?
忽如其來的變故,著實打了個周翊措手不及。
他是真沒想到,就在他剛剛給嚴勵釋出任務,嚴勵也剛剛準備執行命令之際,省檢察院會忽然來這麼一下子。
這是什麼意思?
是單純衝著嚴勵來的,還是,衝著他來的?
不管衝著誰來的,他都先得把事情搞清楚再說。而這個時候,就體現出結善緣的重要性了!
他立刻給伍道軍撥去了電話。
你讓我協助秘密調查我答應了,那我向你打聽一些不違背原則的內幕情況,這點小忙你總不能不幫吧?
伍道軍接到電話之後,很爽快地答應幫忙,然後隔了二十分鐘左右,就將電話打了回來。
“周廳,我問了一下。是檢察院在審查覈實宋天臨強姦案的過程中,發現了案件偵辦人嚴勵在獲取口供時,對宋天臨實施了刑訊逼供的重要線索——包括宋天臨本人的描述,和其他人的證詞。於是決定對嚴勵立案偵查。從程式上來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確實沒有問題,根據《最高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的,應予立案。
而伍道軍的口中,周翊立刻發現了關鍵字——‘其他人’。
宋天臨本人的描述,並不會成為立案偵查的決定性因素,所以立案的關鍵就落在這個‘其他人’的證詞上。
而據周翊判斷,所謂的‘其他人’,有很大可能性,是當時參與訊問的刑偵人員之一。
“伍處長,多謝了。”周翊道了一聲,然後掛斷了電話。
在宋天臨一案中,存在‘刑訊逼供’嗎?
實事求是地講,是存在的!
無論是墊著書本掄大錘,還是愛的魔力轉圈圈,又或者倒拔垂楊柳,都屬於肉刑或變相肉刑。
周翊可以理解,嚴勵這樣做是出自於對宋天臨這種人渣無儘的恨意,而且並未造成致傷致的殘嚴重後果,但是,作為一名刑警,違法就是違法了!
而他身為公安廳分管刑偵的副職領導,對下屬違法這樣的事情,則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態度。
所以在原則上,他肯定不能對嚴勵有所偏袒和包庇。
但在實際上——現在整個公安廳誰不知道嚴勵是我的人?你檢察院拘傳我的人招呼也不打一聲,而且早不拘傳晚不拘傳,偏偏在我派嚴勵執行任務的時候拘傳,是什麼意思?
實質證據沒有,憑其他人的證詞就決定立案偵查。
嗬,不就是想翻案嗎?
既然你們要翻案,那就别怪我翻桌子!
辦公室裡,常務副廳長田政兵正笑咪咪地喝著茶水。
嚴勵被省檢察院的人帶走的事兒,估計公安廳上下早傳遍了。
要問他是什麼感覺,就兩個字兒‘痛快’!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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