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說詹姆斯他們還抓了一個夏國人,甚至可能是爆炸案和這個命案的凶手,在場的警察心思又活泛了起來。
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少數族裔是非常容易犯案的,抓住了犯人更是大功一件。
於是紛紛去問那個人是誰,手腳快的已經下樓去外面警車看了。
終於提上褲子的詹姆斯,馬上讓人叫來救護車。
一旁的威廉姆斯有些無語,早就讓你叫車了,你一直在那磨磨蹭蹭的,現在自己受傷了,才想起來,真是活該。
而剛剛如同野獸一般咬人的女孩,此時也沒了動靜,靜靜地躺在了床上。
警察們靠近警車時,紛紛掏出了槍大聲問道:“裡面的人,是你做了這些事情嗎?”
李強此時正在睡覺,聽到有動靜後,打了個哈欠,坐起來看向車窗外面。
看到外面這麼多警察,李強大概猜到了什麼。
一定是詹姆斯收拾不了那個女孩,然後叫來他們作為支援。
真是自討苦吃啊。
李強隨後又說道:“啊對對對,全都是我做的,你們抓我吧!”
他已經懶得解釋了,估計再說一次,自己是約翰警長的朋友,這幫白人還是不會相信的。
那倒不如說自己其實是炸彈狂魔,那麼為了領功,他們都會把自己當大爺一樣供起來。
反正橫豎他們也不能拿自己怎麼樣,那倒不如選擇最省事的,你們先把我關起來吧,這樣我還能獲得一個清淨。
警察們見狀立刻喜笑顏開,隨後就準備把李強給送到警局裡去。
詹姆斯和威廉姆斯自然緊隨其後,隻不過因為詹姆斯受了重傷要先去一趟醫院。
此時,抓住了炸彈狂魔的事情迅速在整個紐約傳開了。
這一次警方辦案的高效率瞬間引來了一波流量爆炸,還有輿論的大肆宣傳。
隻不過米國人並沒有因此覺得特别的興奮或者是什麼開心,他們甚至都覺得這一定是警方在好大喜功,沒有證據,又開始亂抓人了。
因為這種事情在過去不止一次發生,米國警方的效率也被大家認為是有問題的。
一般來說一件命案查個四五年,甚至是十來年,那都屬於家常便飯,有時候如果能夠在一年內破案,基本上屬於是神探了。
也别說命案,哪怕是普通的治安案件,除非是現場抓到人,否則的話也不大可能會在一年之內就把案子破了。
效率之低,讓很多米國民眾早就不滿。
而警方也隻是以經費不足人手不夠的理由來搪塞。
實際上除了富人以外,沒有多少老百姓真的能夠享受到快捷高效率的司法服務。
現在這一起特大案件破得如此之快,也讓人覺得這肯定是動搖了一些有錢人的核心利益。
詹姆斯做了簡單的傷口處理以後,馬上就跟著威廉姆斯一起來到了總局。
他可要牢牢把握住抓住炸彈狂魔的這個榮譽。
很快,一直在處理公事的約翰警長終於抵達了總局。
“聽說已經抓住炸彈狂魔了,他是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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