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惠回家,立刻讓秘書發動關係,找了各大報紙的記者過來。
“不需要什麼大記者,隨便什麼記者都可以,我隻想確保我明天的稿子能上報紙。”程惠道。
幾個秘書都吸口涼氣,這是要登報“討伐”諸葛男和她爹?
太狠了!
就是,現在不太合適吧?
“要不要讓特别小組的人先去蒐集一些證據?我們現在什麼都不知道呢,隻拿這次尋釁滋事的事,不行,太小了。”一個秘書道。
其實說到底高枝帶人罵到人家廠裡,確實是她不對。
就像如果有人來他們辦事處罵程惠,他們都不會讓人豎著出去!
關15天更是打底。
“我相信諸葛男這麼霸道,她爸肯定也好不到哪去,沒準身上就有點事兒怕查,我們先查一查,再上報紙。”另一個秘書道。
程惠笑道:“那太麻煩了,也浪費時間,而且我也不是要直接討伐他,我,要給諸葛男征個婚。”
“什麼?”眾人下巴都要掉下來,更聽不懂了。
“你們去找人來吧。”程惠道。
秘書也不敢再拒絕,他們隻是秘書,最後決定權還是在老闆手裡,老闆讓乾什麼就乾什麼唄。
程惠親自寫了個“征婚稿”:諸葛男,性别女,年齡28,xxx廠長之女!
征婚條件:1,男方年紀要小,最好小9歲,像某陸姓男子,今年19歲,她就喜歡年紀小的。
2,男方要長得帥,特别帥,像某陸姓男子,達不到他的標準不行。
3,想看某陸姓男子容貌標準,請去xxx派出所,他因拒絕諸葛男被抓了進去。
登稿人:某陸姓男子女友親屬。
兩個月之內如果有人征婚成功,順利跟諸葛男登記結婚,登稿人願隨1萬人民幣禮金。
白紙黑字,報社為證,成功者請攜帶結婚證去任意刊登此條征婚廣告的報社領取,有效期自登報之日起兩個月為止。
等她寫好,幾個報社的記者已經陸續到了。
看到她寫的內容,人都傻了。
征婚廣告還帶這麼玩的?
他們當然看出來,這不是個征婚廣告,這是一把殺人的劍啊!
有這1萬塊錢在前面釣著,不管信不信的,明天關押陸俊澤的派出所就得被圍得水泄不通!
諸葛男和她爸的單位也得被圍個水泄不通!
大家都得看看這個諸葛男長什麼樣不可,28了還挑小帥哥呢?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要求婚!
1萬塊錢,說不好相當於後世的多少錢,看你怎麼花了,按工資算的話,就是一個普通人25年的工資。
值不值得賭一把?
當然那些沒資格賭的人,看到的就是其他內容了,比如拒絕諸葛男就被抓起來關15天?好大的威風啊!
“這....”幾個記者捏著征婚廣告,都猶豫了,有點不敢登。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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