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弄人,命運多騫。
這就是他們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命運。
但是夏染沒想到,她的胳膊被劉強拽住了。
“乾嘛,你,放開我!”
夏染有點怒了。
道理都說得明明白白,他為什麼還不放過她?
她現在這麼醜,這麼狼狽,真的不想在他面前丟人現眼。
“你現在是單身,我也沒結婚,你沒有京城戶口,我有,你和我結婚,結了婚,按照政策,你的戶口就可以轉回來了
“你瘋了?我已經結過婚,生過孩子了!我們不可能!”夏染甩開他的手。
“你有孩子沒錯,但她是你的孩子,身上流著你的血,我會把她當成我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照顧!
有孩子不是我們的阻礙,你相信我!不信,咱們現在就去領證!”
劉強說完,用力拉著夏染,不管不顧,把她拉到了一輛小貨車邊上,將她硬塞進小貨車的副駕,然後發動了車子。
劉強來買煤,找人借了這輛小貨車,沒想到,這輛車成了他的“婚車”,見夏染坐定,他直接把車開到了民政局。
有一說一,劉強真的沒有辜負班級裡同學對他的期望,他在這裡混得很開,民政局也有他的鐵哥們,還正好主管結婚登記這塊的,所以即便夏染沒有帶戶口本,劉強還是利索地把結婚證辦了出來。
現在的結婚證也不需要貼照片,是一張彩印的4大小的厚紙,紙上印著喜慶的圖案,然後寫明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年齡,紙裡印著統一的一行字:
經審查,符合婚姻法規定,準予結婚,特發此證。
下方註明發證日期,再蓋上民政局的大紅公章,結婚證就成了。
夏染根本來不及反對,等她從民政局的小樓裡走出來時,手裡已經被塞了一張結婚證書。
“這下你相信我了吧?咱們已經是合法的夫妻了。
快帶我回去,見見咱們的女兒!我得想想辦法,讓她能夠接受我。
還有啊,你給我時間準備,再過一週,咱們辦幾桌酒席,宴請親朋好友,讓大家都知道,我等的女朋友回來了,我結婚了
劉強樂得臉上的笑容就沒收斂過。
劉強就這麼在夏染最黑暗的時候,毫無顧忌地走進了她的生命裡,成了她生命裡最亮的那束光。
結婚後,劉強果然沒有食言,對夏霜好得無以複加,甚至超過了後面自己和夏染生的兩個兒子。
還好,夏霜也懂事,從不恃寵而驕,十分出息。
夏染把往事一一向夏顏道來。
夏顏聽得十分唏噓。
她明白,夏染要這麼向小輩的她敞開心扉,十分不容易,這可是七零年代呀,長輩向小輩講述自己的婚姻愛情,基本上被視為不可能。
大家都害羞而靦腆。
用一句現在流行語來講:比較封建!
男女之情,視為洪水猛獸,怎麼可能公開來探討?尤其是向兒女敞開心扉的談論。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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