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個混賬東西,人家姑娘等了你這麼久,你居然要分手?”回家後,張新華就迎來張父的痛罵聲:“老子今天非要好好教訓你不可。”
張父拿起掃把,高高的揚起,最終,卻始終沒有落到張新華的身上。
老子教訓兒子,這是常事,可現在,兒子已經是當經理的人了,哪能隨便打,這傳出去丟人。
而小方父母,也對著張新華各種指責,並說這事沒完,他們家的姑娘,哪能由得張新華說甩了就甩了的,他們要去百貨公司鬨,要讓大家都看看張新華這個現代陳世美,有錢就要糟糠之妻下堂。
張新華聽著他們罵,等他們把情緒發泄得差不多了,才道:“她的青春是青春,我的青春同樣是青春。與其結婚後過得不舒服,整天打打鬨鬨的,不如現在就分手了好。當然,這事,我願意給些補償。”
這所謂的補償,就是給青春損失費。
張新華現在是不想跟他們理論,他隻想快些結束這一段關係。
確實把人家拖了這麼一段時間,他也願意給些補償,以堵住他們的口。
“給補償?我女兒的青春,是你說補償,就能補償的嗎?”小方母親大聲說。
張新華冷眼看著她:“結婚多年,都還有過不下去離婚的。現在,我隻是處個對象,還不能分手了?非要逼著我跟她結婚,然後再離婚才行嗎?二婚的名頭好聽?”
小方一家人被噎了一下。
雖然話是如此說,結婚了也可以離婚,但這好像男人隻要跟女人說分手,自家女兒總歸是吃虧了。
“我們不要你這什麼補償,我們要去百貨公司鬨,要讓你身敗名裂。”小方父親氣勢洶洶的說。
“鬨得我身敗名裂,你們又能得到什麼好處呢?難道,我身敗名裂後,你們跟著我,還有好處嗎?”張新華坐在一邊的板凳上,看著眾人:“鬨得我在全廠面前抬不起頭,難道小方就能嫁給我,然後,跟著我在全廠面前一起抬不起頭?再打打鬨鬨的開始鬨離婚?”
“至少,現在我還感覺有些愧疚,願意給些經濟上的補償,你們也算是得了實惠。”張新華侃侃而談:“否則,鬨得太大,大家雞飛蛋打,都落不著好處。”
小方一家人罵過後,總算是漸漸冷靜下來。
是啊,鬨得張新華身敗名裂後,他們小方能有什麼好處?
當初遲遲不肯嫁張新華,就是嫌張家窮。
這真鬨得張新華身敗名裂,一朝回到解放前,小方還願意嫁過來嗎?
既然,這張新華鐵了心分手,也願意給些補償,那不如,拿著實在的補償。
“那你給些什麼補償?”小方咬著牙問。
“給你五百塊錢的補償費,另外,再給你安排一個百貨公司當營業員的名額,這可以了吧?”張新華說。
小方聽著這個待遇,五百塊錢的青春損失費,再加一個百貨公司營業員的名額,這確實可以啊。
她有了這麼一筆錢,再能當上百貨公司的營業員,以後再找一個對象,也是極為容易的啊。
小方心動了。
可她的母親卻是不依不饒:“不行,這五百塊錢的青春損失費,就想打發我女兒?這不行,至少得一千塊錢,否則,我們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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