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腦子和身體都出類拔萃的兵,以後的成就不可估量!
“今天週六,下週一通知程景默組一個滅狼小分隊,消滅森林裡的狼群。”郝毅做出了決定。
當事人程景默還完全不知道部隊的決定。
到了晚上,他從上衣口袋裡,掏出幾張大團結遞到於向念面前,“給你的。”
於向念看了一眼,估摸有十多張。
不是每個月給她80塊嗎?怎麼這次這麼多?
不過,於向念也沒多想,她不打算要程景默的錢。
她最近有錢用,趙若竹給她的一百塊錢,她留了五十塊,昨天又領了十八塊的工資,都還沒用呢。
“你自己留著吧,給我,我也是花了。”她說。
程景默愣了一下,於向念居然不要他的錢了?!
要知道,結婚半年來,隻有他給於向念錢的時候,才會得到一個好臉色。
“給你的。”他拿著錢沒動,又說了一遍。
於向念忽地一笑,“程景默,我不要你的錢,你還不答應了?明天帶小傑進城,有的是花錢的地方,你收好吧,别明天又拿不出錢。等我沒錢用,再找你要。”.
她說完就回了臥室,在臥室門口又站住,轉身,“程景默,明早我要睡懶覺,九點半叫我起床。”
睡懶覺,是對週末最起碼的尊重,何況隻能休一天,於向念格外珍惜。
洗漱打扮二十分鐘,走到家屬院門口坐車十分鐘,時間掐的死死的。
程景默看著臥室門關上,又將手裡的錢裝回口袋裡。
反正,於向念最近都很奇怪,等她沒錢用了,再給她吧。
翌日。
九點鐘的軍號聲響起,又過了一段時間,程景默估計已經九點半了,才去敲門叫她起床。
家裡也沒個鐘錶,幸好程景默經常在野外執行任務,已經能在腦子裡估算出大致時間,誤差不會超過兩分鐘。
看於向念起床洗漱了,又去叫小傑起床。
原主衣服很多,裙子就有十多條。
於向念選了一條淺綠色的翻領布拉吉,搭配黑色的布鞋,頭髮紮成低丸子。
三門衣櫥的中間是一大面鏡子,於向唸對著鏡子照了照,又擺了幾個pse,心裡誇讚著:真是個嬌美的人兒······
走出臥室,程景默和小傑已經站在堂屋裡等著了。
程景默肩上揹著一個軍用包,小傑穿著她買的膠鞋,褲子短了,腳踝露著,兩人的表情都差不多的嚴肅,倒像父子倆。
三人走到家屬院門口的時候,剛好看見婦女小孩一窩蜂的衝向大卡車。
那陣仗,程景默看著都皺了皺眉。
他幾個大步走過去,將那些爬不上車的小孩,一一抱上了車。
最後,又將小傑抱上了車,然後自己跳上車,伸手去拉於向念。
於向念心說,我也想被抱上去,但還是伸出手拉住了程景默的手。
程景默一拉,於向念就被拉上了車。
週日進城的人特别多,車廂上擠滿了婦女小孩,可男人就程景默一個。
那些男人,總覺得陪女人逛街是件很沒面子的事。
車子駛出家屬院,進入了道路上,又開始顛簸起來。
車裡的婦女也沒閒著,看著站在車廂一邊的一家三口,開始小聲叨嘮起來。
“我咋看著這兩人是過起日子來了,不是說要離婚了嗎?”
“這惡婆娘精著呢!找了程副團長這樣的男人,捨得離嗎?”
“我就是替吳醫生不值得,這麼好的女人,對象被人搶了去,自己還一直單身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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