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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陽又驚又喜,扶著老婆坐起來。
“真的?沒想到你的書居然要拍電影了。”
他幫著馮美華,雖然在這書裡寫了幾個情節,但是基本上大多數情節還都是馮美華自己寫出來的,當然借鑒了一些上輩子自己看的那麼多爽文的點和梗。
這個無論在哪個時代人們都喜歡看。
馮美華驚喜的點點頭,
“今天原來省報社的社長給我打電話。
已經有港島的電影公司跟他們聯絡,想要見作者。
他們目前提出的價位是5萬塊錢,想買這本書的版權。”
本來以為江陽聽到5萬塊錢也會驚喜,沒想到江陽聽完了之後,眉頭反而皺了起來。
一隻手搭在老婆的肩膀上,一邊說道。
“你明天就給他們打電話回覆,告訴他們不賣。”
5萬塊錢,在這個時代雖然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是如果是拍電影的話,這筆錢太少了。
而且對方不隻是買電影版權,還要買他們的繁體字版權。
要知道這年頭兒可不是以後的網絡時代,也不是電子時代。
紙質書風靡世界的時代。
就以自己對馮美華這本小說的瞭解來說,這本書如果發行出去起碼可以賣到上百萬本兒。
畢竟這個年頭寫這種流行小說的人可不多,大多數侷限於武俠小說和言情小說兩種。
像他們這種相當於是多了一個類别。
更重要的是對方肯定看上這本書,是覺得有市場前景。
港島正是七八十年代發展電影的輝煌時代。
而這本書如果拍成電影的話,他有感覺一定會很賣座!
所以5萬塊錢,人家是覺得對於他們內地人來說,這筆錢已經是一大筆錢。
恐怕他們會見錢眼開,直接就出讓版權。
這相當於是欺負他們不懂行。
光是繁體字版權就足夠把這5萬塊錢賣回來,而且掙得更多。
更不要說還包括影視版權。
馮美華聽了愣了,靠著丈夫問道,
“為什麼不賣呀?
5萬塊錢不少了。在咱們這裡,我一個月工資才50多塊錢。
我還想著如果有這5萬塊錢在手裡的話,咱們想辦法買個小院兒吧。
住在這50多平米的房子裡,有點兒擠,爸爸媽媽在客廳裡老是搭著個小床也不行,時間長了影響睡眠。”
江陽勾了一下她的鼻子。
“房子就不用買了,而且這本書的版權也不能賣。
對方是欺負咱不懂行,實話跟你說,對方光是買了你的繁體字版權,如果出版,至少利潤都在幾百萬上千萬之間。
正常的情況之下應該是有提成的,按照每一本書賣掉的提成有5%到百分之幾個點之間。
更不要說影視版權,對方是欺負咱們不懂行,以為咱們會見錢眼開,這事兒你聽我的。”
馮美華一聽,雖然不太懂這行裡面的規矩。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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