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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是個年輕人,正全神貫注的在玩著電腦遊戲。並沒有注意到推門而入的林海。
他略微思忖片刻,走上前去,輕輕敲了下櫃檯,然後繃著臉說道:“我是分局的,剛剛有人來賣手機嘛?”
店主抬起頭,怔怔的看著他,似乎有點沒回過神來。
“我是分局反扒大隊的,你剛才收蘋果的二手機了嘛?”他加重語氣問道。
店主被他的氣勢所懾,居然沒對身份表示懷疑。遲疑著探頭往外看了眼,然後小心翼翼的說道:“確實有個賣蘋果手機的,但一看就來路不正,我沒敢收。”
“賣手機的人呢?”他立刻追問道。
“走了呀。”
“往哪走了?”
店主不住的苦笑:“警察大哥,我也不知道他往哪走了呀,這麼多人,我真沒注意啊。”
他想了想,又問:“是個戴棒球帽的年輕小夥子嘛?”
“不是,是個黃毛,頭髮焦黃焦黃的。”店主小心翼翼的說道:“大哥,咱們說得可能不是一個人。”
話音未落,林海已經轉身衝出了小店。
果然不出所料,這小子換裝還挺快!他心裡想著,眼睛卻一刻不停的四處搜尋著。可惜找半天,别說黃毛,連雜毛都沒有,眼看商業區就要走到頭了,林海的心裡愈發焦急起來。
就在他幾乎要絕望的時候,一個身影突然映入了眼簾。
那人正站在一塊巨大的廣告牌下面,金黃色的頭髮在燈光下顯得有幾分詭異,他看上去很小心,見有人過來,便立刻轉過身去,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像是個好人。
林海汲取了上次的教訓,並沒有冒然衝上前去,而是穿過馬路,兜了個大圈,迂迴到黃毛的身後,然後一點點靠近,動作之輕,如同一隻正在抓老鼠的貓。
黃毛就是剛剛的小偷,他綽號老七,是扁頭的拜把子兄弟。
别看他瘦小枯乾的,卻也是個殺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不僅盜竊技術高超,而且還是個擺弄炸藥的行家。
他是連山本地人,五年前因報複殺人逃出國境,在境外與扁頭相識,由於臭味相投,很快便結成莫逆之交,一起乾起了黑道殺手的買賣。
此番潛回國內,是要處理一些私事,所以,在黃嶺就與扁頭等人分手了。
由於是在逃人員,他非常小心,從來不使用手機和銀行卡,為得就是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即便是互相聯絡,也都是事先約定好時間,然後使用公用電話。
他離開黃嶺的時候,身上並沒有帶很多現金。至於原因嘛,其實也很簡單,首先,攜帶大量現金既麻煩又不安全。其次,按照計劃,處理完私事之後,他很快就與扁頭等人彙合出境了,根本不用帶那麼多錢。齊聚文學
然而,計劃沒有變化快,辦完了事情,跟扁頭一聯絡才知道,黃嶺暫時回不去了,這等於給他出了個不大不小的難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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