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見孫閱閱時,他其實旁敲側擊地打聽了她的近況。
他問:“那次比賽,你的手機丟了?後來找到了嗎?”
“找不到了。”
“怎麼回家的?”
“我姐姐正好在森洲出差,她給我送的錢。”
“你姐姐?你的簡曆寫著你是獨生子?”其實他心裡有數,一步步引導孫閱閱而已。
“不是親姐姐,是我爸爸律所的一位律師,跟我家關係很好。”
孫閱閱很怕他,他問一句,他便回一句,不敢多說,但江逾風也瞭解了一個大致情況,她媽媽去世之後,她便獨自去了那座中部城市,一直在孫律師的律所工作。
為此,他總算心安了一些。
他在律師網上翻看她之前回覆别人谘詢的問題,一頁頁看,發現她大部分時候都是很耐心的,但偶爾遇到幾位一個問題反反覆覆問的谘詢者,她就會直接甩出剛才那個不在線的回覆模板,然後不管谘詢者怎麼再問,她都是模板自動回覆,不再答話了。
還挺有脾氣的,不肯盲目浪費自己的時間。
他想了想,又發了一個:你好。
不過這次,他緊跟著問了一個問題:雇傭未成年來公司實習算違法嗎?
問完,想到這個點,她應該已經睡了,想撤回,網站沒有這個功能。
結果,就見到對話框上,對方正在輸入中。
林禾眠有些生氣,這都什麼人,半夜不睡覺的嗎?她睡覺淺,手機放在旁邊,滴一聲,就把她吵醒了,她打算回答完這個谘詢,要去網站後台設置一下,23:00-7:00不接收任何訊息。
這是什麼弱智問題?
“您指的未成年人滿16週歲了嗎?滿16週歲不違法。”
“好的,謝謝林律師,你早點睡覺,打擾了。”
孫閱閱還差一個月就滿16週歲了,當然,不管滿不滿16週歲,他是以社會實踐活動的名義給他學習的,並不是雇傭關係。
“律師的資源是有限的,有些簡單的問題,請學會利用網絡搜尋功能哦。”
對話框又忽然彈出這條資訊,江逾風定睛一看,是她發來“教育”他的,他想他大約有點受虐體質,竟然覺得好,真的好,她都學會綿裡藏刀拒絕人了。
他就沒有再回覆了。
林禾眠馬上在網站後台設置了23:00-7:00不接收任何訊息。
然後,連著兩天,對方都在晚上8點左右給她發來谘詢資訊。
第一次,他發來谘詢
“林律師,有個問題想谘詢一下,比如喝酒了,但並沒有開車,隻是在車庫挪了一下車,算酒駕嗎?”
林禾眠冰冷冷地截了一段圖給他:駕駛行為概括為三步,即“上車”、“打火”、“輪子動”,隻要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移動,即可認定為完成了駕駛行為,因此,在小區,停車場挪車的行為,認定為駕駛行為,喝酒了就算酒駕。
“好,謝謝林律師。”
第二次,他又來谘詢了
“林律師,我有個關於替人擔保的問題。”
就在他要講述具體的事情時,林禾眠直接回覆
“抱歉,我的免費谘詢隻限兩次,如果需要繼續谘詢,需要收費。”
她覺得對方也太懶了,很多簡單的問題,百度就可以查出來,或者自己翻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但有些人就是習慣做伸手黨,她不慣著。
“好,請問林律師怎麼收費?”
“2000/小時。”她的報價相比同行算合理的。
江逾風便找了助理的銀行號給她打了2000元
“這是之前谘詢的費用,後面再按時間算。”
2000元能與她聊一個小時,怎麼算都很劃算。
林禾眠坦然接受,這是她的勞動所得,雖然是有些過於好賺了。
收了錢之後,她一直等著對方再來谘詢,結果對方大概一週都沒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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