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的時候,實習助理小新已經在招待客戶陳女士了,是一個房租租賃的案子,陳女士通過某平台租的房子,與平台簽了合同之後馬上交了一年的房租,結果這個平台現在人去樓空,房東沒收到租金,要求租客陳女士搬走。
但是陳女士覺得我既然簽了合同,交了一年的房租,憑什麼要搬走?
而房東也覺得,你的錢是交給平台的,不是交給我的,那既然我沒收到平台的錢,我就有權收回自己的房屋。
雙方都有各自的道理,所以陳女士便來尋找幫助。
小新作為剛畢業也在外租房的萌新,與陳女士特别能共情,一直安慰
“我們林律師一定會替你討回公道的。”
“最壞的還是作惡的平台,你跟房東,都深受其害。”
林禾眠在門外聽得直皺眉,與當事人太共情,並且瞎承諾簡直犯了大忌,並且你跟你的委托人共情就算了,你還跟房東共情,覺得房東也是受害人,那你的立場站哪裡?
果然,陳女士本來已被安撫下去的情緒,聽到她說“你跟房東都是受害人”之後,情緒又爆發了。
“叫你們律師來,我不想跟你說話。”
林禾眠正好推門進來,她黑衣黑髮黑眼鏡,表情又清冷,倒是給人一種很專業的信任感。人都是喜歡捏軟柿子的,陳女士看到她,就不敢像剛才對小新那樣亂髮脾氣。
林禾眠已經接觸過不少這種案例,實際上,租客與房東確實都是受害人,平台的人捲款走了,雙方都遭遇了損失。但她作為陳女士的代理律師,自然是要站在她的這邊的。
“我查過了,房東與平台當時簽的是委托合同,也就是是房東委托平台處理房子租賃事宜,那麼你跟平台簽訂的合同,可視為與房東直接簽訂的合同,按照合同規定,房東是無權要求你搬走的。”
林禾眠先說這些安撫了陳女士的情緒,房東確實沒有權利要求她搬走。
陳女士本來因為租房問題就生了一肚子氣,聽實習律師在說房東也是受害人更生氣了,好在這位林律師夠專業,能實事求是講證據。
林禾眠見她放鬆了一點之後,繼續說道
“租賃平台爆雷捐款逃走之後,我接收過不少類似的案子,一般解決辦法就兩個,一是走法律程式,與房東硬抗不搬走;另一種是與房東協商,各退一步。”
她也不說兩種方法哪種更合適,不給答案,隻分析情況,讓當事人自己先考慮,這是一種談判技巧。你要是一上來就主張自己的觀點,當事人反而會不認同找出各種問題反駁你,而你也無法瞭解到當事人真正的需求。
陳女士道:“我不可能搬走的,我交了一年的房租,並且我家孩子旁邊上學,好不容易轉學過來的,我不想頻繁地搬家,影響孩子學習。”
“嗯,如果走法律程式維權,你的贏面比較大,畢竟房東是委托平台幫忙租賃,房東與你就是合同關係,她無權趕你走。隻是如此一來,一些房東會做一些極端的行為,比如給你斷水斷電,又或者知道你家有上學的孩子,故意在門口敲鑼打鼓影響孩子學習。”
林禾眠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接觸過陳女士的房東,房東明確表示她的很多朋友就是這麼乾的。大多租戶都不勝其擾,報警也沒用,最後隻能自認倒黴搬走。
這就是很現實的問題。
“難到就沒有王法了嗎?我交了一年的房租啊,這才住了半年,那剩下半年的幾萬塊錢就白白扔了嗎?”
“房東說可以協商,後面半年的房租,她可以適當讓步。”
陳女士並不想協商,如果要協商她就不必來找律師谘詢了。她就是覺得我交了一年房租,我就要住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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