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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官的錢正好補足國庫的虧空?”朱慈烺一時間沒反應過來,“此言何意?”
“臣舉個例子。”倪元璐站幫方嶽貢解釋:“假設每個捐官的名額值三兩銀子,國庫的虧空是十兩銀子。為了彌補國庫虧空,朝廷需要拿出四個名額來賣,可以賣得十二兩銀子。”
“可是商人提前知道了虧空的數額,不肯按照三兩銀子一個名額的價格來買,隻願意出二兩半。畢竟在他們看來隻要補足虧空就行,沒必要多花錢。”
“朝廷若是不同意,他們就不買。朝廷若是同意,商人們不但省了錢,還會開創要挾朝廷且讓朝廷就範的先河。”
“原來朝廷竟如此被動?”朱慈烺有些驚訝,“商人們就不怕把朝廷惹起了,對他們下手?”
“怕或者不怕鹽商自已說了不算,要看他們背後官員和士紳的態度。”方嶽貢輕笑,“不過朝廷還不至於被動,畢竟這事還要看商人們的需求。鹽商們需求大,他們便會搶著買;需求小才會出現剛才所說的那種情況。”
“有辦法左右商人們的需求嗎?”朱慈烺又問。
“當然有!”方嶽貢淡淡一笑:“隻需殿下發一道令旨即可。”
“令旨的內容是什麼?”朱慈烺滿懷期的問。
“命兩淮鹽商所在地的官府查一查商人的宅院,以及使用仆人情況。不出意外的話,兩淮所有鹽商甚至所有商人都會有出現包括但不限於違規穿絲綢,宅院超標,違規使用仆人,以及違規納妾等行為!”方嶽貢回答。
“妙啊!”朱慈烺高興地直拍大腿。
方嶽貢說的這些罪名在《大明律》都能找到。
首先是庶民(包括商人)不可以穿絲綢,否則便犯有僭越罪。
笞五十,罪坐家長(一家之主)。
其次不同身份的人房子有不同的限製。
公侯可以住七間九架的房子;一品大員可以住五間九架的房子;普通百姓隻能住三間五架的房子,且不能使用鬥拱造型以及彩色裝飾。
間可以理解為房間的間數,架是指梁架上的檁條數量。
在當時。
房梁和檁條基本都是木頭,而適合當房梁的木頭是有長度限製的。
如果以房梁木頭的長度為基礎單位。
那麼,間就限製了房子的左右寬度。
架,限製了房子的前後進深。
違規者不但要拆掉,還要接受杖刑。
再者。
庶民不得蓄養奴仆,違令者杖一百。
納妾就更不必說了,
庶人年過四十沒有子嗣才能納妾,違者笞四十。
這些罪别說商人,就是富裕點的百姓都有可能會犯。
較起真來,商人們會被這些刑罰直接打死。
但是
如果有了官職,除了房子違規的問題外,其他的問題就都不複存在。
完全合規合法。
“太子殿下切記,”方嶽貢認真提醒:“此番覈查商人逾製情況時要隻查不懲。讓他們知道朝廷知道他們有罪,至於什麼時候降罪,要看朝廷的態度。這就像一把懸在他們頭顱上的寶劍,讓他們徹夜難眠。為了擺脫罪名睡個好覺,他們必然會爭搶捐官的名額。”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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