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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江南是晚上八點左右給廖亞軍打的電話。
這是公示的第四天。
“亞軍書記好,我是衛江南!”
電話一接通,衛江南便自報家門。
“哈哈,江南縣長,你好!”
廖亞軍按照體製內規矩,稱呼衛江南本兼各職中最高的那個職務——縣長助理。
衛江南也正是因為這個縣長助理的“加銜”,才能明確副處級别。
縣公安局長的本職,隻是正科級乾部。
縣長助理雖然不是正經的副縣長,但也是縣長辦公會議的當然成員,不是列席,是正式的成員,有發言權,也有表決權。
和縣裡各局委辦直屬單位的一把手,有著本質的區别。
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他這個縣長助理因為兼任著公安局長,實際權力比普通的副縣長還要大一些。
廖亞軍自然也不好在他面前拿大。
要知道,他這次被任命為羅平縣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也是意外之喜。
以實際權力而論,市司法局副局長,跟羅平縣委副書記比起來,差老遠了,壓根就不在一個檔次上。
“亞軍書記,現在方便嗎?方便的話,我過去拜會一下?”
“……”
廖亞軍在電話那邊猶豫了一下,片刻後才說道:“好啊好啊,歡迎歡迎!我現在就在家裡,我家裡的是在司法局乾部宿舍三棟,三零二。”
衛江南就意識到,廖亞軍此刻家裡其實是有客人的。
這也很正常。
他的任命釋出之後,羅平那邊政法係統大大小小的頭頭們,誰還能不趕緊過來“拜碼頭”嗎?
相比起衛江南那個“匪夷所思”的任命,廖亞軍的任命就要正常得多了。
大家雖然也覺得廖亞軍占了個大便宜,但總歸在可以理解的範疇之內,最多算是重用,談不上破格提拔。
心裡頭那口氣順了,自然也就認可了廖亞軍是新的政法口領頭人,大家過來拜見他,乃是理所當然。
不過現在衛江南要過去,那無論廖亞軍那裡有多重要的客人,都得給江南縣長讓路。
到了羅平,衛江南才是廖亞軍最重要的部屬,其地位的重要性,甚至還在羅平縣檢察院檢察長和法院院長之上。
原因很簡單,公安才是真正掌握著實權的執行部門。
檢察院隻是執法監督部門,法院則是審判部門,他們都不具備行政執法權。
除了辦案,其他工作,檢察院和法院是插手不進去的。
而公安那邊,一個勞教的權力,就已經侵蝕到了檢察院和法院的“根基”。
更不用說公安有遍佈基層的大小派出所,公安特派員和警務室了。
政法委有什麼重大決策,大多數時候最終落實還得靠公安。
所以這也是許多地方的政法委書記一般都兼任公安局長的原因,就是為了“事權專一”,免得政法委書記被“架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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