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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時候,於向念用招待所的電話給家裡打了一個電話。
“爸,我們回到平縣了,明天去肅城,是坐你戰友楊叔叔的車來的。”
於家順心說,這個老楊,這次辦事還差不多。
他前天才打的電話,今天就把人都接出來了。
於家順說:“有什麼需要就跟你楊叔叔講,别客氣。”
於向念:“好。”
於家順又問:“程景默呢?”
“他就在旁邊,你要跟他講嗎?”
“我跟他有什麼可講的!”頓了頓又說,“等你們回來,讓他來跟我好好的講!”
於向念同情的看了程景默一眼。
在招待所的澡堂洗了一個澡回到房間,程景默正在認真的謄寫的那些稿子。
“程景默,你怎麼不用我送你的筆?”
程景默抄著稿子回:“捨不得用。”
於向念哂笑,“一支筆,不至於吧,用壞了,我再買給你。”
“那是你送我的禮物。”
於向念眉梢揚起,“那我以後經常送你禮物,生日、結婚紀念日、情人節、七夕節、元旦節、中秋節、清···,任何節日都可以送給你!”
“結婚紀念日?”程景默的筆頓住,“你記得我們結婚的日子嗎?”
於向念:“···”
她訕笑著走過去,從後面抱住他,下巴搭在他的肩上,“都謄了這麼多了,你寫的字真好看。”
程景默:“···”他就知道,於向念不記得!
於向念在他的肩頭嬌滴滴的說:“累了一天了,睡覺了。”
程景默又寫了兩句,將這段謄完,蓋上筆蓋,轉過身抱住於向念。
他將人放到床上坐著,自己蹲在床前,然後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一隻金鐲子。
“我剛才已經好好擦過了。”他說,“你想戴在哪隻手?”
於向念伸出左手。
她的腦海裡已經浮現出一幅場景。
周圍冒著粉紅的泡泡,程景默半跪著給她戴上手鐲,就像現代男人跟女人求婚一樣。.
不錯!
程景默以前沒跟她求過婚,現在剛好補上。
可現實卻是:程景默把她的手都快捏成雞爪了,那隻鐲子還是卡在指關節那裡。
於向念建議,“不然弄點肥皂水?”
“嗯。”程景默讚同。
他去弄了一點肥皂水來,在於向唸的幫助下,總算是把手鐲戴進去了。
於向念洗了洗手,抬起手腕,認真的欣賞起這個手鐲。
金黃色的手鐲,外圈是一對龍鳳,這對龍鳳並沒有占足整個外圈,隻占了一半左右,倒是很精緻。
龍鳳呈面對面的形態,雕刻的極為精巧,眼睛、羽毛這些地方,栩栩如生。
“程景默,你娘肯定是一個精緻的女人,而且經濟條件不錯。”
程景默說:“她應該不是解放軍。”
“嗯?”於向念詫異,“你上次不是說她是?”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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