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不好意思啊,我上午一直在谘詢公司這邊,所以現在才給你打電話。”
“沒關係,反正這件事兒你不要感到為難,能行就行,不行就算了。”
“哎……這件事有點複雜,不光是你的問題。其實我跟現在這家公司,一直存在合同糾紛。
我感覺他們有點不尊重我,很多我喜歡的電影角色,他們覺得報酬低了,就不會去接。
有些我很討厭的劇本,但那邊報價高,他們也不會管我喜不喜歡就接。
我出道的時候跟公司簽約的是10年合同,所以就算我不樂意也沒辦法。
包括這次你說想要讓我幫你代言你的藥企,我跟公司說了後,他們說必須價格報得高才會同意,而且得是一般代言的兩倍費用才行。
所以你還是找别人吧,兩倍的代言費確實太高了,這筆錢大多數都會落入公司的口袋,到我手裡的並不多。
如果到我手頭的代言費高的話,我還可以把私人那部分全退給你,但情況並不是這樣。”
電話中可以聽出虞沁的無奈。
明星就是這樣,表面光鮮亮麗,到處都能看到他們的廣告牌。
可實際上大多數錢都落入了公司的口袋。
這也是為什麼一線明星通常會在合約結束後,就火速自己創建工作室。
隻有那時候賺的錢才全部會落入自己的口袋。
“我就認準你了,我隻找你代言,多少代言費無所謂。不過感覺你好像不是很高興,要不我們找個時間聊一聊。”
“謝謝你,但聊也沒用,合同都已經簽了,還有5年才到期。
隻希望公司能夠稍微尊重我,馬上有一個拍文藝片的導演,他的劇本我特别喜歡,但他們付不起太多報酬,如果我能參演就好了。
拍戲這麼久,我還一次像樣的獎項都沒拿過,有些網友說我是花瓶,隻中看不中用。”
周正想了想,忽然問道:“解約費要多少錢?”
“什麼?”
“我說如果你跟經紀公司解約,大概要賠多少錢?”
“我已經履行了5年的合同,如果現在解約的話,大概要賠9000多萬吧。這已經是行業內黑幕了,很多經紀公司就靠解約賠付的錢來盈利。
他們會舉辦一場節目,然後對那些晉級的選手說,如果不簽合同就不準上後面的節目。等那些選手簽約之後,就掉入了陷阱。
公司並不會按照之前口頭答應的發展道路,來為藝人鋪路,大多數情況都是讓藝人去做不喜歡做的事情。
如果不同意那就是違約,要賠很多錢。
我們國家還好,在隔壁棒子國,很多明星自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沒關係的,我再乾兩年應該就能攢夠錢了,到時候我就會向公司提出解約。
隻是這次這麼好的劇本,我可能又要錯過了……”
周正聽到虞沁抽噎了一聲。
還挺心疼的。
忽然還想到,本來就要找她代言,與其錢讓公司賺走,還不如幫她擺脫牢籠,幫她贖身。
之後她以自由人的身份進行代言,價格會便宜很多,而且錢也全由她賺,周正覺得完全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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