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害人的感受和利益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損害,並且無法申訴。
當案件的判決都依靠著主審官的個人偏向,那判決的結果也會出現偏差。
舉個例子,一個被判了死刑的重刑犯,如果他巧言善辯,抓住案件中的一個漏洞,巧舌如簧再加三分演技,說動了主審官,那就未必不能逃脫死罪了。
雖然這樣的情況比較少,但確實個人的主觀意向是容易被影響。其餘更多的情況還是財帛動人,主審官也是人,是人就沒有不愛財的。收到的銀子越多,主審官能鬆的口就越大!
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話一點也不誇張。一般情況下知縣也是一個集三法司合一的父母官,也有判決生死的權利。
再加上官場上都是人精,你幫我我幫你,官官相護,幾乎都在刑事案件中揩過油。
要不百姓們都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朱雄英想的就是打破官員們這樣的行事作風,百姓們不能再被這樣壓迫了!
遇到不公平的情況,他們也該有力量去反抗!
朱雄英知道這很難辦,所以他做了充足的準備!
先由治安司出手,壓製知縣的武裝反抗能力,而後設立法院就是要剝奪他們的審判權。
如此一來,所有的官員的特權就不再存在,不論他們的官做的有多大,行事也不能無法無天了。
也就是慢慢的將大明的將來引到法治的道路上。
朱元章聽完自家大孫的想法後,並沒有立即開口,而是在慢慢思索此舉的可行之處。
若是將此法推行那麼對於大明來說將會迎來一場巨大的變革!
獨立的司法意味著隻有熟知律法的官員才能進入法院,由此而來的就是根源上的人才的選拔,意味著科舉也要隨之改變。
科舉若是分流那便是天下學子都要分流,這可是天下的大事!
朱元章親手定下的現在的大明製度,對於其中的各部門各州縣可謂是瞭如指掌。
但是現在朱雄英的想法卻讓他一手定下的製度全部推倒重來。
無論是之前的商業還是軍政,甚至是現在的司法,年輕人的想法實在是標新立異!
但是出乎意料的,朱元璋並沒有對此感到冒犯,甚至心裡還忍不住讚同這樣的想法。
朱元章也漸漸明白他和大孫的行事風格不同,其中最重要的是各人遵循的原則不同,中心思想不同。
朱元章創立的大明是上下分明、等級森嚴的製度。
皇族為上,其後是勳貴、官員、將士,再然後是士、農、工、商等各階級都不同。
但是在朱雄英這裡沒有那麼多不同,他這裡隻有兩個等級,一是皇族的人,二是皇族之外的人。
意思就是,除了皇家人,其餘的人不論是朝廷官員還是商人富戶,亦或是平民百姓,全部都是相同的,並無分别。
這樣的想法到是給了朱元章别開生面的感覺。
古代封建社會,身為至高無上的皇權統治者,朱雄英這種近似“人人平等”的思想實在是很特殊。
不過,聽起來這樣行事也能更好地統治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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