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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的生意,她出國前,找了專業經理人打理,又有店長從中協助,反正,營收一直穩定,且持續增長。
最意外的是,兩個月前,她收到了閔氏半年的分紅。
很大一筆。
閔正國自從知道閔宛是他親生女兒後,對閔宛與以前大不相同了。
一年一分的分紅,他提前半年給她打了過來。
且在閔宛來F國這半年裡,給閔宛賬戶裡,打過三筆錢。
不多,也不少。
打完後,他會給閔宛發過來一條訊息。
‘宛宛,爸爸給你買禮物的,想買什麼去買。’
閔宛一句沒回,但錢她也沒退回去。
她從來就不會跟錢過不去。
....
閔宛沒接單拍照,卻跟這邊的攝影組織有了聯絡。
從醫院出來後,她就成了沈璃嘴裡‘風一樣的女人’。
沈璃都很少見到閔宛,她跟著這邊的攝影愛好者去了很多地方,有時還會出國,總之,她好像有了熱愛。
家裡的相機深來深多,深來深貴,各種鏡頭,沈璃看的眼花繚亂,但閔宛卻能精準的說出每一個的參數。
以前,攝影對閔宛來說,就是賺錢的工具。
但現在,她很著迷。
大概是前一陣,她跟著一群人去了M國的‘龍捲風走廊’,去追風。
看著自己用相機拍下的那些神奇的照片,連她自己都有些震撼。
那時候,才覺得,她手裡的小小相機,魅力有多大。
那一次的追風,讓閔宛在國外攝影圈,名聲大噪。
她的照片甚至登上了某知名雜誌的內頁,當然,她因此收到一筆版費。
錢不多,但她很高興。
帶著沈璃去大肆購物了一番,F國的漂亮衣服,多到數不清。
沈璃看著閔宛買買買的時候,很高興。
她知道,以前的宛宛又回來了。
十月初,有人邀請閔宛去冰島拍極光。
帶薪的。
一家十分有名的雜誌社,帶著模特去實地拍封。
因為閔宛上次的追風圖太有水平,這家雜誌社,輾轉找到了閔宛。
實在是太有誠意。
全包不說,薪酬不菲。
不過是拍極光的時候,抽空給模特拍幾張照片,閔宛又不傻,自然是答應了。
她跟雜誌社的人是在機場直接碰面的,閔宛那天穿了一件長風衣,寶藍色的,很紮眼,帶著副黑色墨鏡,拉著行李箱,步進機場大廳,又颯又美。
電話裡,提前跟人說了。
她一到,雜誌社的人很快就認出了她,“是閔小姐嗎?”
閔宛點了點頭。
雜誌社的人接過她的行李箱去托運。
閔宛則跟著一個女助理,去往一處休息室。
“因為唐熠哥現在比較火,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騷動,過了安檢,我們就在休息室等一會再由VIP通道登機。”
唐熠這名字,閔宛實屬沒聽過,她心想,這模特,是紅在哪了?
但來自國內,閔宛還是覺得親切的。
隻不過,這點親切感從她進入休息室,就直線下跌。
“你給我買的這是什麼,我說了,我要吃包子,包子OK,你給我個法棍算怎麼回事?”
“熠哥,這是F國,你讓我上哪給你買包子。”
“反正我不吃這個。”
唐熠將手裡的法棍重重的就摔在了桌上。
他背對著閔宛,閔宛看不清他的臉,不過身材倒是肉眼可見的好,坐著都不能掩蓋他的一雙大長腿,但這人囂張的讓人下頭,她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走過去,拿起桌上的法棍,“想好了,就這麼一個,你不吃我可就吃了。”
“你誰,我讓你吃....”
沒好氣的話沒說完,唐熠突然一滯,隨後摘下自己臉上的墨鏡,盯著閔宛看了半晌,樂了,“姐姐,好久不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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