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轄內一個村裡,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六歲女孩被同村玩伴帶走虐待傷害,現場非常慘烈。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後還活了下來。這個案件的判罰結果非常不好,因為凶手隻是四個同村的兒童,最大年齡不超過十四歲,最小隻有九歲。...
我轄內一個村裡,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
六歲女孩被同村玩伴帶走虐待傷害,現場非常慘烈。
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後還活了下來。
這個案件的判罰結果非常不好,因為凶手隻是四個同村的兒童,最大年齡不超過十四歲,最小隻有九歲。
但判罰結果,卻並不是結局。
這起案件的後勁,比我們想象的,要大得多。
該案的受害者,化名劉恩恩。
接受完手術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輩子,很有可能需要掛著尿袋生活。
而凶手們均因為未滿十四歲,而被判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加以管教。
家長監護人隻判賠了金錢上的賠償,等事情一結束,都馬不停蹄地搬離了村子。
兩家搬去了一個小時車程距離的縣城,兩家搬去了家長務工的外省市。
彷彿除了受害女孩,並沒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傷害。
但傷害,很快就來了。
某天,我們接到通報,隔壁市刑偵大隊的同事有一起凶殺案需要跨市辦案,隊長老徐讓我負責跟進配合。
前來辦案的是江隊長跟胡警官,兩位都是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從前期交流中得知,他們所在的市區,發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殺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滅門,父親劉剛,母親劉淑梅,十歲的孩子劉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當惡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於二十個刀傷,身體裡還檢測出致幻藥物。
即凶手下藥迷暈他們之後,再用刀把他們捅死。
不僅如此,凶手還泄憤般把他們的頭顱砍了下來,放在客廳的茶幾上。
一家三口,擺放得整整齊齊。
因為被害者一家在當地並無親戚,連朋友都沒有幾個,且他們是住在一個偏僻的農房裡的,因此案發一個禮拜後,才因屍體發臭太嚴重而被過路者發現。
警方介入,判斷大概率為熟人作案,因為門窗均沒有被強行破壞的痕跡。
案發現場被清理得很乾淨,沒有指紋,沒有鞋印,沒有毛髮,什麼證據都沒有。
也因為該地段略為偏遠,周圍的治安攝像頭太少,沒有拍到有用的線索,案件偵查成了大難題。
警方隻能從受害者的關係網中尋找頭緒。
然後發現了兩點: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該地區才幾個月,這也是他們在當地沒有一個親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劉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過一個惡性案件中。
沒錯,就是劉恩恩那起,未成年惡性故意傷害案件。
明顯的複仇殺人,加上受害者曾經是加害者,因此雖然沒有任何證據,江隊也很自然就懷疑到劉恩恩的雙親,即劉誌雄或葉青娥的身上。
但因為沒有證據,我隻能先對劉誌雄做一個口頭傳喚。
結果很意外,劉誌雄一口拒絕了前來刑偵隊配合調查的要求,強調他要照顧女兒,無法抽出時間,但他同意我們上門調查。
上門也行,約了下午時間,我帶著江隊跟劉警官兩人來到了劉誌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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