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周翊斬釘截鐵地回答道:“你所犯罪行,具體應該得到何種審判,都將由法院依法裁定,關於這一點,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他不屑於靠欺騙對方套取口供,就算方航死硬不開口,他也知道幕後者是誰。
對他來說,最困難的從來就不是書寫出正確的答案,而是要讓别人相信,他這個正確答案是用合理的方法計算出來的!
方航見周翊回絕的如此堅決,心裡感到失望的同時,卻又對周翊方才保證他家人安全的話,多信了幾分。
說到就能保證做到,做不到的堅決不說!由此可見,周翊絕非信口開河之人。
“左右都是個死,那我為什麼要配合你呢?”方航忍不住苦笑反問道。
“主動招供,認罪態度良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周翊不緊不慢地強調道。
根據刑法規定,在犯罪分子如實交代定案證據的收集,且對案件有重大推進作用的情況下,是可以考慮從輕處罰的。
也就是說,方航招了,還有輕判的可能,雖然隻是可能!
但若死硬到底,那連這種可能性都沒有,必死無疑。
所以到底該如何選擇,全在方副市長的一念之間。
“我還可以給你提個醒,三年前青寧發生一起所謂的特大交通肇事案,那時你還是市公安局長,在這個案子裡你做了什麼……是你自己交代呢,還是我替你說?”
周翊用無比淡然的語氣,給對方的屁股下面加了一把火。
聽對方提起這個案子,方航此刻心中再無任何僥倖。
周翊所掌握的情況,遠比他預料的還要多得多,用‘神通廣大’四個字形容都不為過了!
他再不坦白交代,可能真就沒有機會了!
於是他立即開口說道:“當時給我打電話的,是青寧成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王瓊,她在省紀委內部有訊息來源,得知你將舉報材料和證據彙報給了馬永如後,便立刻讓我趕回青寧,我們在富豪夜總會見了面,她以我家人性命做威脅,逼迫我回家寫遺書自殺……”
在家人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終於還是那一絲的求生欲占據了上風。
方航也想通了,既然最壞的結果都是死,他又何必發揚風格給王瓊那些人背鍋?
聽到‘王瓊’這兩個字,副檢察長徐飛鳳與反貪局長馮亞良不約而同地露出了震驚的神色。
因為王瓊這個人實在太有名了,不但能在青寧呼風喚雨,而且還是省裡某些領導的座上賓。
現在被方航牽扯了進來,那事情可就嚴重了!
“王瓊為什麼逼你自殺?”周翊問出了最最關鍵直指核心的問題。
方航猶豫了兩秒鐘,然後咬了下嘴唇說道:“主要有兩件事情,第一件,是因為兩年前在星城區,太安房地產開發公司中標星城區天河花園項目,而之前王瓊早已放話讓太安房地產的時興慶不要參與投標競爭。結果就在時興慶中標後不久,王瓊派人在其後車廂中偷偷放置毒品,隨後向區分局報案,致使時興慶被抓,後因走私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當時區委書記尚新風認為此案存有疑點,於是責令區公安分局嚴查,但在我的授意下,區公安分局局長楊笠和刑偵大隊長何迎還是頂住了尚新風的壓力,炮製了時興慶販賣毒品的人證、物證的證據鏈閉環!”
而這件事,也正是王瓊對尚新風恨之入骨,不惜故技重施設局誣陷尚新風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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