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些公知教授來說,無論怎麼判,他們都能找出理由反對。
判重了,就是政府欺壓弱勢群體;判輕了,就是受民意裹挾不尊重法律;判得不輕不重,哦,那就是他們這些人的輿論監督起了作用,讓司法機關不敢暗箱操作。
一句話,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這個時候,安平市司法機關又一次展示了教科書式的應對策略。
依然是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由新聞媒體對案件主審法官和辯護律師展開了深入細緻的采訪,並以視頻與文字的方式向全網公示。
王烈,也就是被周書記親自點名主審案件的法官,對著鏡頭認真嚴肅地說道:“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鑒定意見等證據,據此認定,被告人劉海濤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但被告人辯稱:因自己和妻子受到城管,毆打而進行防衛。
辯護人辯稱:被告人符合刑法規定的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情形。
經審理查明符合事實,決定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等規定,對被告人做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的結果是合法合理的。”
辯護律師夏明月也詳細說明瞭庭審經過:“當時爭辯的焦點在於,劉海濤的行為,是否屬於防衛過當。公訴人提出,被害人孟旌城沒有參與對劉海濤及妻子的毆打,因此劉海濤持刀殺人的行為不屬於防衛,而是蓄意攻擊。”
“但我方認為,孟旌城做為前去執法的一員,且親身參與了這場衝突,在劉海濤被毆打的混亂狀態下,不能苛求我方當事人對自己的防護力度和反擊對象做出清晰冷靜的判斷,我方當事人反抗的本意依然是製止和保護自己及家人遭受不法侵害。”
“我方提醒公訴人注意,城管執法人員隻有對我方當事人施以沒收和罰款的權力,卻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傷害我方當事人的權力。在城管人員對我方當事人動手的一刻,他們就不再是為了執法,而是在故意傷人!因此我方當事人有權采取防衛措施。”
田恬用讚許的目光看著自己的采訪對象,不錯不錯,這個表現,這個架勢,頗有月亮的風範了。
要說她這學妹還真是個人才,不但小說寫得好,思維和口才也是這麼優秀。
想到對方寫的那本小說,她還覺得有些可惜。因為自己的戲份太少了,明明是雙女主,結果寫著寫著,自己還沒有趙秋水的戲份多。
她其實很想和夏明月商量商量,完本是完本了,能不能寫幾章番外啊!
兩個采訪一經發出,立刻懟得那些公知教授無話可說,他們即使想繼續狡辯挑錯,但無奈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甚至都不需要田律師出動周翊吧,隻憑路人就能讓這些帶節奏的水軍夾著尾巴不敢吭聲。
“乾得漂亮。”
周書記對老婆大人比劃了個讚,他家的月亮是就是聰明,不但什麼姿勢一教就會,而且還能舉一反三。
他曾經說過,對付公知恨國黨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及時有效地將資訊公佈於衆,保證公眾對事件的知情權,不給那些居心叵測的渣渣們帶節奏的機會。
當然,這要建立在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基礎上,建立在己方掌握強大輿論話語權的基礎上。
這兩點看似困難,他們卻全都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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