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我手下一個董事的兒子,落到小墨墨你的手裡了?”
聽著話筒裡若雲姐姐親切溫柔的聲音,沈墨莫名地有種‘山重水複疑無路,踏破鐵鞋無覓處’的感覺。
……
泰安大酒店的包間裡,常致信一巴掌拍在了兒子的後腦勺上,沉著臉說道:“你知不知道,你的事兒給你大伯惹了多大的麻煩?要不是你大伯,你和段琅那個小崽子現在就得在看守所裡待著!還不過去敬酒?”
常遠不情不願地端著酒杯走了過去,心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段琅家給的三十萬改口費吧。他這個當政法委書記的大伯倒是和公安局打招呼了,但聽媽媽說,鳥用都沒有,人家那邊根本不給面子。
“說兩句就行了,動什麼手?”田海燕在一旁埋怨著丈夫。
兒子有什麼錯?都是那個不要臉的小賤人勾引的,明明是出來賣的,還裝什麼清高啊。聽說還鬨自殺,呸,演戲給誰看呢?
常致禮神色嚴肅地對侄子訓誡道:“你們也是真不像話,小小年紀,就亂搞男女關係,這次還好,有我們這些長輩給你收拾爛攤子,下一次呢?我告訴你常遠,如果你不知道收斂,遲早有你後悔的一天!”
常遠表面稱是是是,實際心裡一點兒沒聽進去。
“哥,這回沒什麼問題了吧?”常致信有些不放心地問道。
負責辦案的刑偵隊長是周書記的妹妹,如果對方揪著不放,還真是一件相當頭疼的事情。
“你放心,隻要宋巧巧沒問題,就不會有問題。再過一段時間,公安局肯定要撤案,否則就是違反程式。”常致禮擺了下手,十分自信地回道。
隻要宋巧巧承認自願和兩人發生關係,那無論是誰審案都沒用。就算是周翊的妹妹也不能不講法律,不顧規定。
除非是他侄子和段琅腦袋抽抽了去公安局自首!
但這可能嗎?
叮鈴鈴……叮鈴鈴……
悅耳的手機鈴聲響起,常致禮隨手接起了電話,然後,他就像見鬼了一樣瞪大了雙眼。
“常書記,剛才段琅在父母的陪伴下,到我們公安局刑偵支隊自首了,您看看,這是怎麼個事兒?”
電話是刑偵支隊長薑道理打來的,話裡話外透著一種難以理解的驚訝和困惑。
别說平薑道理驚訝困惑,這邊的常致禮、常致信夫妻,包括常遠在內都是瞠目結舌,難以置信。
段琅這是瘋了嗎?
段琅覺得自己很正常,但是他覺得他親爹瘋了!
否則怎麼可能做出這樣‘大義滅親’的事情來!
而且讓他想不通的是,要大義滅親的話,倒是早滅啊,何苦費勁巴力把自己撈出來,還花了三十萬,然後現在又來這麼一出?
爹啊,你要是被誰威脅了,你就眨眨眼睛,不,你就直接告訴我!讓我做個明白鬼!
段寶成則苦口婆心地勸說著兒子:“你與宋巧巧發生關係,確實屬於金錢交易,不構成犯罪。所以在整個過程中,強迫宋巧巧的,實際上就隻有常遠一個人!”
“退一步來講,你今年隻有十七歲,屬於未成年人,就算犯了罪,那也是減輕和從輕處理,肯定不用坐牢。再說,你將來是要繼承我的千萬身家的,又不考公,還怕什麼汙點不汙點嗎?”
段琅眨巴眨巴眼睛,欸,他爹好像說的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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