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很清楚,郭先生要不去公安局問問……”任明華被打怕了,哪敢說實話。女會計臉上露出一絲異色,猶豫了一下,也跟著搖頭。
郭小洲把兩人的表情看在眼裡,語重心長道:“任總,胡會計!我知道你們受委屈了。我相信政府會給你們一個公正的交代。維護法律公正是我們每一個市民的責任。張建軍如果違反法律,誰也救不了他;他如果是被冤枉的,政府、我們、你們、都有責任讓他恢複清白,還給他公平。”
“景華政府……如果焦書記在或許還有指望……”任明華自嘲地搖搖頭,“好吧,我說。說完我馬上離開景華,有生之年再也不會踏足這裡。”
郭小洲聽到這裡,目光瞟嚮應國強和幾名警察。包括應國強在內的警察個個低下頭,不敢直視郭小洲的目光。
郭小洲直視任明華:“張建軍究竟有沒有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責任?”
任明華氣憤的說:“完全是胡說八道。是的,凱發公司剛完成的一個建築合約期間的確有水電工死在建築現場。但這個水電工是什麼時間死的,淩晨兩點多。他是我們公司聘請的一個臨時工人,但他卻是在和朋友宵夜後,喝得半醉爬窗戶企圖去工地現場偷點電線材料,孰料翻窗時失足摔落致死。這人的家屬訛詐了我們公司二十幾萬元,抬棺堵工地入口,我們張總心善,認了。”
郭小洲看嚮應國強,“這事你們知道嗎?”
應國強點點頭,悶聲悶氣說:“知道。當時死者家屬鬨得挺凶的,公安方面有出警維穩。”
郭小洲不動聲色問,“那麼今天他們說凱發和張建軍涉嫌高息集資詐騙又是怎麼回事?”
任明華看向胡會計。
女會計不禁露出慌張之色,口中支吾地說道:“我、我……”然後用飄忽不定地目光瞄向身旁的任明華。
任明華苦笑道:“實事求是的說吧。說完咱們一起離職,反正這個公司隻剩下我們最後兩人……”
胡會計眼中含著淚光點點頭,低聲道:“張總從來沒有高息集資,他隻是在公司資金遇到困難時向外拆借過,而且還款很準時的。今天對方拿出的幾張欠條根本就是假的,我從沒有見過,筆跡雖然有點像,但還是和張總的不一樣……”
“哦!”郭小洲的目光再次轉嚮應國強,“這樣的案件屬於公安局經偵大隊受理嗎?”
應國強點頭,“是的。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立案的程式的時間呢?”
應國強回答道:“接到案件後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標準會馬上立案,會派偵查員進行調查取證!這個時間一般7天到15天左右;第二,取證之後,會向檢察院申請批捕,然後抓人這個時間1天2天左右;第三,抓人之後進行一係列的審訊等,如果事實查清無外逃人員就會拘役然後等待開庭;拘役一般1個月到3個月左右等待開庭。開庭之後就進入宣判程式!一般案件思緒明確事實清楚1到2個月就可以進入司法程式!甚至更快!”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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