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學軍和龍菁菁把郭小洲送到坐落於京都西長安街南側的一家四星級酒店。
即使童學軍再一次委婉提出要龍菁菁充當隨從,服務領導。但郭小洲卻沒有絲毫迴應。而且他沒讓兩人送進酒店大廳,站在酒店大門前和兩人握手告别。逐客的意味明顯。
童學軍隻好無奈的目送郭小洲入內。
當然,他臨走時把奔馳車和司機留在酒店外,24小時待命。
看著郭小洲步入酒店的背影,童學軍忍不住歎了口氣,喃喃道:“必須讓郭市長去外面駐京辦視察一次……龍總……你路子廣,頭腦靈活,你出個主意。”
一向八面玲瓏,在男人面前無往不利的龍菁菁攤開雙手,“我還真沒好主意。”她知道童學軍不斷推薦她當郭小洲在京的隨從的目的。
既然要承擔起郭小洲在京的“臨時秘書”職責,就必須和郭小洲住同一酒店,而且最好的相鄰的樓層。這個所謂的秘書,實際上就是“生活秘書”,侍候領導的吃喝拉撒睡,包括相關的人脈資源介紹。
比如進京領導想和發改委某部門領導搭上話,她就得使出渾身解數幫領導請到客人;還比如領導要請客吃飯,吃飯的特色和要求,格調檔次等,她這個“地頭蛇”就要按要求提供相應的餐廳;如果領導進京帶有家眷,她還要負責介紹服裝或化妝品家電的正確購買地點。
說實話,自打她擔任駐京辦酒店經理後,已經四五年沒有承擔過領導臨時“隨從”的任務。如果說她26歲左右第一次婚姻失敗時,曾經多次承擔過類似的“接待”工作,而且她也的的確確和某位市領導發生過“走火”事件。
但就那一次。
但當時是有原因的。一來她是真喝多了,二來這個領導不僅不老,而且比較有眼緣,她自己也想放鬆發泄一下。
她的第一次離婚就是因為有人在她丈夫面前謠傳她和某某領導有“關係”,而且說該領導多次進京專門指點她作陪,還說她之所以不想離開京都回武江和老公團聚,就是因為某領導不想她回去。想獨自霸占她雲雲。
現代社會,感情再好的夫妻長期兩地分居,而且妻子又幾乎是所有男人眼中的年輕惹火尤物,承受力有限的男人那有不吃醋發飆的。
一場大鬨,丈夫暴怒中對她動了手,龍菁菁選擇了離婚。
第二次婚姻是前年,她29歲時,遇上的一個男導遊,誰知這個比她年輕兩歲,外形俊秀擅長哄女人的男導遊,卻在出國接團期間在某外國酒店和一個女遊客偷晴,被隨行的老公活捉,遭到對方毒打。
男導遊據說“小弟”被人踢壞,而且此事鬨得上了西方當地的報紙,成為一時轟動的花邊新聞。
再次離婚後的龍菁菁對男人再也不保希望,她的全部經曆和追求都放在了工作上,去年,兼了駐京辦副主任,級别也上提到了正科。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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