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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初年實施的是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六部製,後來幾次更改官製,到了紹興年間改三省為兩省,將中書省和門下省合併爲中書門下省。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左相,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右相。同時又增設參知政事輔政,其位等同於副相。
參知政事協助宰相處理中樞事務有兩種方式:一是幾位參知政事並無具體分工,通盤協助宰相處理各方面政務;一是幾位參知政事有了具體分工,各負責某一方面政務。前者稱為“通治省事”,後者稱為“分治省事”,以前者方式居多。
尚書省常程事權令參知政事分治,左司掌受、付六部之事,有糾舉文書的違失、稽滯,分製省事。左司掌治尚書省吏房、戶房、禮房、奏鈔房、班薄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鈔房,掌糾察禦史台及刑部刑獄。兩司通治開拆房、製敕房、禦史房、催驅房、封椿房、知雜房、印房。
樞密院與中書門下並稱二府,同為中央政府機關。元豐改製時,有廢樞密院、還軍政於兵部之議,神宗以為“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製,何可廢也?”遂留之。宋代樞密院長官樞密使、知樞密院事以士人充任,副職間用武臣。
大宋的中樞便是由參知政事以及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等組成,通稱執政。宋初中書和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宰相因不帶樞密銜而不得預軍事。慶曆年間用兵西夏,一度由宰相兼樞密使,在寧宗後宰相始例兼樞密使。參知政事常兼同知(或簽書)樞密院事等,或由知樞密院事等兼(權)參知政事。可見大宋統治集團不是一人,而是一個集體,以便相互製約,避免獨斷專行。
由此可見大宋的政體是文官體製與現代國家的政體相似,應該說是比較先進的。但也可以看出武官做副樞密使在宋代都是偶爾為之,就是說張世傑能當上樞密使隻是陳宜中出走後為填補空缺的權宜之計,並非是名正言順的,可其還不知收斂,真的以國家一把手自居擅權因而對其行為是引起了文官集團的公憤……
陸秀夫考慮的更多一些,宋朝出現過多個權臣,但是始終不敢篡位,除了相互製約之外,還因為皇帝手中始終握著兵權及宰相的任免權力。現在的情形明顯是臣強主弱,而小皇帝在危機時刻表現出的強勢和其背後強大的瓊州軍,讓他不得不懷疑其親政後便會削弱相權,加強皇帝的獨裁,從而產生的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
因為在皇帝世襲製度下,繼位者不可能個個都好,良莠不齊是必然的,在皇帝有能力控製局面時,實權在皇帝手裡,如果實行的政策正確,不會有太大的副作用,如果實行的政策錯誤,就可能給國家、人民帶來災難。在皇帝無能力控製局面時,其實權力就會下移,宰相就會打著皇帝的名義搞南渡之後大宋不斷出現權相正是加強獨裁的必然結果。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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