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汗就有詔令,令各州縣每歲召集鄉勇利用冬閒習練戰技,以備戰事。而現在則言疏於訓練,難道是爾等矇蔽聖聽嗎?”鐵穆耳聽了斥問道。
“大汗,鄉間不準持器械,私藏弓弩者死罪,即便是那些豪門世家也不得有軍械和盔甲。鄉勇訓練也隻能持棍棒而已,州縣武庫儲備的軍械也不過百,弓箭不過十副,如何訓練。他們即便驟然募集了鄉勇,也難有那麼多的甲仗器械,如何與南軍戰鬥!”安童歎口氣道。
鐵穆耳聽了啞然,臉色黯然。他明白曆史不管哪朝哪代,皇帝都是至高無上的統治,然而哪個皇帝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病,那就是怕被人取而代之。所以必須用儘一切方法來保護。為此,皇帝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謀反、造反等一切以推翻皇權為宗旨的活動。
而最好的辦法,當然是防範於未然,隻要誰有謀反的苗頭,就先下手為強。然而,如何判定謀反呢?謀反最重要還是依靠暴力手段,簡單來說就是要有人,特别是要有軍隊。所以,對於武器的管控,成為曆朝曆代的重點工作。
如此就有一個說法,就是“禁甲不禁兵”,蓄養一定規模的家丁和私兵有時候都沒有事情,但是卻不能私藏甲冑。又有所謂“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意思就是古代一件甲冑可以抵三把弓箭,而私藏甲冑是需要被抄家滅族的。
而如此嚴格是因為菜刀以及鋤具都是百姓必須的用品,家裡有這些東西自然是非常正常的,但是若是有了甲冑,不用審判直接就可以就地斬殺。因為一副甲冑價值不菲,一般百姓也用不起。甲冑製作之繁雜,打製之耗時費力,非有國家力量則不可及也,民間亦無可能集中資源大規模製甲冑。
可如果是自己擁有鍛造機構,那麼這個人的實力必然不會簡單,像鍛造甲冑這樣的工作並不是隨便哪個人就能做的,不但對材料質量有一定要求,後期的拚接鍛造也有特殊的手法,況且一套甲冑所花費的錢財並不是一筆小數目,一般工匠團體根本接不下來。
所以有能力拉攏精英工匠並且開設高規格鍛造工廠的人,必然擁有雄厚的財力和權利。如果是借用官府機構來鍛造甲冑,那麼就更厲害了,這個人在朝中一定有著很高的地位,畢竟想串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沒有一點威信和手段是沒法做到的。
那就是普通的民眾根本沒有財力和能力去鍛造甲冑,能有“希望”打造出甲冑的人要麼是地方世族或者軍閥,要麼是宮中官員或者貴族,這些群體不僅擁有雄厚財力,也擁有不同程度的號召力,其中某些人的資本積累到一定程度以後,很有可能就會有一些謀逆活動出現。
因為在戰爭中,盔甲對於士兵來說是防護自己的一個手段,就算開始打仗,那刀在戰爭中也不一定處於主導地位。而是對於國家來說,就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體現了。在戰爭中,對面拿刀砍不傷我,而我卻能砍死對面,這會給敵軍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
所以說有著精良盔甲的士兵可以以一敵三,甚至能保證在十人圍攻之下不死,且甲冑的戰爭意味太重。在朝廷的眼中,既然穿上了鎧甲就意味著準備戰鬥,有甲冑就意味著招兵買馬,有造反的嫌疑,沒有經過朝廷的允許,誰持有甲冑就會被扣上一個謀逆的罪名。
即使是朝廷重臣也不能例外,像當年西漢時期的周亞夫,他為漢景帝討伐七國的叛軍,拜將封侯,誰會想到這麼大的一個功臣會被人舉報家中藏匿鎧甲,這在當時是謀反的大罪,就像是周亞夫一樣的功臣都不能倖免,因此他就被下入大牢,最終絕食而死。
而鐵穆耳作為蒙古人更加知道漢人數量龐大,而蒙古人不過百萬,人口多寡十分懸殊。因此對漢人一直是嚴加防範,也對民間武器和盔甲的管製最為嚴格。
不僅《刑律》中規定: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係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
更有地方甚者,不準漢人擁有鐵器,擔心其用鐵器鑄刀連百姓家門上的扣門環都要卸下來,他更聽說立國初年有兵卒下去收鐵,見到漢人鞋子上面的鉚釘都要被拔走。所以百姓家裡連鐵質的農具都沒有,都是使用木叉、木耙。
鐵穆耳有些著惱,這簡直就是自己給自己下了個套。當下征募了那麼多的丁壯,實際上都是些未經訓練的,不識刀兵的農夫。而地方上鄉勇更是連刀槍都沒有,難道讓他們拿著農具和棍棒去打仗,他覺得自己再蠢也知道那是去送死。
“大汗,勿要著急,我朝地方重鎮皆設有武庫,存貯甲仗弓弩。真定和保州皆是軍事重鎮,定然有大量的器械,可令他們啟用武裝鄉勇,抗擊南軍!”李思衍這時稟告道。
“這……”可想到在京畿之地有數萬武裝起來的漢人,鐵穆耳又有些遲疑了。
“大汗,非常之時不要顧及太多,當前一切以擊退南軍為要!”安童見大汗又猶豫不決,心中不住歎氣道。
“好,便依諸位,命各行省開放武庫,武裝鄉勇和募兵!”鐵穆耳又沉思良久,終於點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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