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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為了防止軍隊將領提拔私人,形成小集團,趙昺還有其它措施。比如征募新兵由兵部負責,並在各個新訓基地接受半年的軍事基礎訓練和專業訓練,然後再根據各部的缺員情況轉撥。而基層軍官則出自於各部選拔的人才和士子,但是皆需要進入武學學習,學成後打散分配到各部,避免各部‘近親繁殖’。
對於作為軍中骨乾的中級軍官,趙昺在任用上也十分謹慎,除了從禦前護軍選拔軍官以交流之名向各部‘摻沙子’以外。從初級軍官向中級軍官晉升,同樣要求初選的人員離職到武學中進行半年至一年的晉職培訓,雖然有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說法,但一般不會在擔任原單位主官,而是在本部範圍內交叉任職。
對於師、旅都統以上的高級軍官的晉升和調任權力說是在兵部,但實際上提名權在樞密院,考察的權力才在兵部,確認的權力是在趙昺手裡。而軍都統以上的軍隊高層將領的任命則完全掌控在皇帝的手裡,即便是當朝宰執也無法乾涉,更不要說吏部了,他們頂多隻有參議之權,在旨意上留名聯署而已。
雖然師、旅一級有權力自行選拔和任命軍士及調配都頭以下軍官,但是也需要所部都統和都虞侯聯署,並向上級告備。軍級部隊掌握著都指揮使以下軍官的任命和懲處的權力,同樣要向兵部備案。當然在戰時,他們的權力會有所放開,以便補充戰損,處置不法,但也要在事後及時向上級初具文書解釋原因,並獲得確認。
所以趙昺製定的製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文臣插手軍方人事權,讓各部在人事權上可操作的空間不大。如此即保證了部隊的戰鬥力,也使得各部軍官利用同鄉和同僚關係難以形成利益集團,造成尾大不掉之勢,使得他們不聽調遣,想要謀反或是投敵也無法將部隊全部帶走。
此外軍政分開,也讓文武兩個係統分明,地方官員無令不會受製於軍方,同樣軍方也無權乾涉地方事務。且軍費全部來自於朝廷,使軍方不會因為糧餉而受製於地方,如此讓他們相互勾結割據一方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限。另外地方官手中還掌握著州軍,從一定程度上起到扼製軍方的獨立的野心。
因此說江鉦這種掌管地方軍政大權的封疆大吏想要形成割據勢力,也是十分困難的,他們隻怕剛有苗頭,訊息就已經傳到了朝廷。而隻要斷了他們的糧餉和輜重,他們就肚中無糧,手中的火器也成了燒火棍,無錢無糧想要謀反都沒人跟著跑……
“陛下,應天府軍報!”
“好!”趙昺停止活動,接過倪亮轉呈的軍報,展箋一目十行的看完。趙孟錦稟報在他們離開應天府後,蒙元和議使團自開封到達應天府,其依照前時製定的方案,準他們過境前往臨安議和。而為了表明己方議和的誠意,令尚在清州待機的水軍返航,淮東的護軍各旅返回江東駐防。為保證蒙元使團的安全,命他們與護軍同行,沿途護送。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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