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代表輕蔑地說:“急躁情緒、精神不到位,看看,請領導們看看,我們做企業的上億資金就在這樣輕描淡寫當中折騰光了!”
“剛開始每畝100萬補償誰提的,後來30萬又是誰提的,依據分别是什麼?”白鈺問道。
村委會主任道:“100萬裡面含搬遷、中止補償和停工損失,全部由村委會出;30萬不含市裡統一給的拆遷補償,是村委會就協議中止的錢,兩者不矛盾,也是貫徹落實上級要求,白市長。”
白鈺不動聲色道:“好,我們一層一級地談。村委會兩次提到上級要求,上級是不是王家屯街道辦啊?說說情況。”
街道辦主任無不幽怨地瞟了村委會負責人一眼,心想事先交代得好好的同舟共濟,被市長兩句話一說就慫了!
當下道:“白市長、各位領導,我代錶王家屯街道辦對王金城中村12家企業廠區拆遷問題做個簡要彙報……”
白鈺打斷道:“沒必要從頭到尾複述一遍,你就說聯合執法和拆遷補償有什麼依據?”
“我專門請教過當初參與招商引資的街道辦老領導,”街道辦主任道,“協議條款特意寫蓋廠房其實是打擦邊球,也是雙方達成的默契,即農田土地性質不可以用作工業用途,但蓋廠房做倉庫沒關係,以此等於說……等於說……”
“等於說鑽了正策的空子。”樓遙一針見血道。
街道辦主任擦擦額頭的汗,道:“老領導的意思村委會不會明確禁止企業在廠房裡生產,但要注意影響不能弄出噪音、廢氣廢渣廢水等汙染,隻要沒人在意,街道辦本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大致就是這個……剛開始企業還很注意也很低調,儘量降低噪音、夜裡不生產,各種工業垃圾也能得到及時處理,與周邊居民相安無事。後來漸漸的,可能有些企業轉手了,還有些企業轉產等等,情況變得糟糕起來,引發各種投訴、舉報以及居民與企業之間直接糾紛,派出所頻繁出警,相關部門多次協同處理搞得大家都非常累,鑒於這樣的情況街道辦要求村委會把動員搬遷工作提上日程,開出每畝100萬很有誠意的價格,他們卻以協議上明確35年為由不肯協商,所以……”
李代表懟道:“100萬就算有誠意麼?我們12家企業平均每畝投入成本都不止100萬,還沒計算費用、支出、停工損失!”
吳代表道:“況且錢不是問題,問題你們為了拆遷濫用行正權和執法權,很可怕的領導們,今天拆廠房,明天就敢拆民宅,權力濫用到最後就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
街道辦主任怒道:“歸根究底擾民和汙染環境就不對!”
“我們……”
李代表才說了兩個字被白鈺製止,道:“整件事我已經聽明白了,多辯無益,下面請各方談談訴求,即通過今天的座談會你想達到什麼目的,是不是?法庭判決後執行無非也是這樣,所以能坐到一起協商解決最好别撕得那麼難看,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市裡動員拆遷也要求穩定和諧,一切‘和’字為先。還請企業代表先來?”
李代表早有準備,拿出一頁材料讀道:“根據雙方關於城中村土地使用協議,我方有以下三點要求,第一承認聯合執法違反程式並解除查封措施,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登報公開道歉;第二賠償因不當執法造成12家企業停工誤工損失合計七百六十萬元;第三雙方回到談判桌依據土地使用協議公平公正進行商談,合理考慮工廠搬遷帶來的損失不便等。如果滿足以上三點訴求,我方立即撤訴,取消網紅直播,停止在網絡宣傳此次事件。以上是我方的三點要求,特此向領導們彙報。”
街道辦主任嘲諷道:“你們哪是訴求,分明向我們下達最後通牒了。”
樓遙不悅地說:“正府工作做得不好,露出破綻,就得厚著臉皮被老百姓批評,罵幾句都無所謂!”
此言一出,本來也想加入戰團的村委會和相關管理部門都不敢吱聲。
類似這樣的場合,正府秘書長應該扮演居中調解角色,然而彭軍湖從開始起就保持沉默,大概深知不為白鈺所喜,在正府辦日益被邊緣化,索性來個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
副市長蔣躍進此番有雙重身份,一是涉及12家企業拆遷糾紛,分管工業副市長不能不出面;二是番雲區是他的分工包片區,責任所在也必須露面。然而他千真萬確提不起精神來,主要是調查陰影始終籠罩在頭上——
馬永標家人把控告信偷偷塞給俞晨傑,當晚市委書計和市長密談調查事宜,這些情況都有人通報給他了。
本來蔣躍進還有些滿不在乎,覺得自己是省管乾部,市委、市紀委沒權調查而且也沒必要接這個燙手山芋。
誰知這段時間時隱時現的調查痕跡比如有人列印四名情婦購房賬戶的流水;有人瞭解深南集團收購手續;還有人把觸角伸到南方海運集團!
這一來蔣躍進慌了。
說明的確有人在調查,而且是秘密調查,不消說必定按俞晨傑、白鈺指示,省紀委不可能,市裡其他人沒這個膽!
關於馬永標,關於深南集團,內中玄機蔣躍進比誰都清楚,但他一個字都不能說。
事實上正因為他的守口如瓶,省裡那頭有人幫忙搞得妥妥帖帖,根本無須他操心。但如今麻煩出在市委,這倆外省乾部可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即便嶺南都家一個從沒放在眼裡,一個之前公開對掐,倘若窮追不捨又如何是好?
蔣躍進心亂如麻,座談會各方說的話半個字都沒聽進去,反過來讓樓遙成為第一配角。
之後王金村委會、王家屯街道辦、番雲區副區長等相繼發言,無非都希望企業撤訴,有話好好說但又絕口不提答應企業代表所提的三項要求。
港口農用產品集散中心負責人則代表港口方面提出,不管打不打官司,雙方和解還是司法執行,作為集體土地所有者,因40年租借期沒到故而不同意正府買斷補償,而要求繼續置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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