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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會客室,隻有白鈺獨自面對兩位遇難者家屬代表,韋昕宇坐在稍遠一點的座位記錄。
頭一次與***書計距離如此之近,兩位代表都有些緊張。
白鈺鄭重其事道:“大家都很忙,我們不說廢話直入正題。好端端家裡有人遇難,很多正值壯年中年都是家庭頂梁柱,悲痛難過之情感同身受。出於對未來不確定的恐懼和慌張,向責任方多要點賠償也可以理解,這是站在遇難者家屬立場說的。站在責任方也就是公交、路橋等單位,對安全和危機的防範必須基於有限成本原則,即不可能為了極端的、概率非常小的風險而無限投入。舉例來說,大橋欄杆建成後肯定會腐蝕、風化、鬆動,單純考慮安全因素,五年換一次最穩妥,然而怎麼可能?現在車子撞上去斷了,作為遇難者家屬當然有理由指責並索賠,但我認為……我個人認為,索賠應該控製在合情合理的範圍,不能說你們認為自己有理就張口要上百萬而且不容協商,現在什麼都能上網查,建議你們多瞭解各地法院有關公共機構對於公民意外事故死亡的案例,賠償金額都在什麼水平。刨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訴訟費以及曠日持久的拉鋸戰,或許三年,或許五年,有多少人能堅持到最後?現任縣***都去過現場,體會到家屬們徹骨的悲痛和絕望,幾年後換一茬領導誰還知曉?有人可能覺得每戶多給三四十萬對正府不算什麼,反正公家出又不用領導自己掏腰包,何必跟老百姓過不去?可賬不是這樣算的各位,我們要考慮今後再發生類似事故怎麼辦,說穿了就是賠償標準的問題,作為縣領導,我們要守好財政錢袋子其實也是全關苓人民的錢袋子,不能慷國家之慨啊。”
被他滔滔不絕說下來,兩位代表面面相覷都不知如何迴應,半晌左側代表道:
“白書計講得太……太……我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不過賠償總得有個解決方案吧,54萬肯定不能接受。”
右側代表道:“交通意外事故連保險帶賠償都有八九十萬,還不是單方面責任。”
白鈺擺擺手,道:“不要類比,也不要劃底線,這樣特殊情況造成的意外事故全國罕見,雙方都要拿出開放的心態來協商。我很忙,每天日程都有十幾項;你們這些日子也在談判上花了不少時間,大家都各自退半步别再陷入無休止的扯皮,行不行?”
左側代表道:“隻要讓我們這些遇難者家屬安心,我們也不想糾纏不休。”
“那我直接說補償標準,希望說出來後不要討價還價,不然我就放手不管了!”白鈺道。
兩位代表對視一眼,齊聲道:“請白書計主持公道!”
白鈺道:“第一,補償賠償打包金額從54萬提高到60萬……”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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