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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爭議,杭真確實是對事不對人。以前看童彪眼色行事,如今自己主持正府全面工作,考慮問題的角度和立場完全迥異。於公於私,他都不願事態鬨大,保持當前穩定和諧的局面,否則市裡追究下來,方晟固然要負主要責任,自己這個臨時當家的撥正也將受到影響。
杭真接著說:“按合同約定,未履行義務是可以不付款,但考慮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還有社會影響,我建議先付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左右款項,然後縣裡監督使用,確保將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
方晟反問道:“難道兩家單位現在一無所有,墊付工資的錢都拿不出來?”
莊彬接了一句:“這叫裹挾民意,逼正府就範,鄉鎮這種無賴太多了!”
杭真一滯,沒再說話。
陳冒俊乾咳一聲,慢騰騰道:“我說兩句。首先,工程糾紛應當平等協商處理,不能亂扣大帽子!園藝綠化項目,景區辦是委托方,宏泰和旭園是施工方,啟明星是審計方,三者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現在發生糾紛怎麼辦?三方會談,以理服人,以事實說話,不能擺出老大的姿態,指責你怎麼樣,指責他怎麼樣,把自身置於道德致高點,這種做法何以服眾?其次肖主席說得對,再審計結論尚未出來,方常委就給人家定了性,依據從何而來?還怎麼解決問題?退一步說就算再審計報告證明施工方有問題,就一棍子打死,一分錢不付?還得坐到談判桌前協商解決嘛,對不對?最後就是再審計本身,依我看也有可商榷之處,同行冤家呀,省城、梧湘幾家事務所本來就鉚足勁要壓黃海事務所一頭,如今審計啟明星已審過的項目,當然錙銖必較,雞蛋裡面挑骨頭,他們的覈減率越高,越說明啟明星不儘責,非但對施工方不利,對啟明星也有失公平,依我看再審計隻能當作參考,不能作為付款依據!”
方晟全神貫注收發簡訊,似乎壓根沒聽他發言。
陳冒俊見了氣往上衝,惡狠狠補充一句:“個别同誌提拔太快,尾巴翹上天,都不把老同誌放在眼裡了!”
莊彬針鋒相對:“個别老同誌也要注意自身形象,手别伸得太長,陳毅同誌有句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陳冒俊一拍桌子:“姓莊的,你一而再再而三挑釁,什麼意思?”
莊彬輕蔑地說:“你承認自己是個别老同誌?”
“青雲鎮是鐵板一塊是吧?我……”
陳冒俊正待反擊,韓書記不悅阻止道:
“都少說兩句!關於園藝綠化項目,還有誰要發表看法?”
付連天舉手:“我有話要說。園藝綠化項目產生的爭議,其實隻是小事,兩個標段加起來不到兩百萬,與沿海觀光帶一期投資幾十億相比算什麼?我想說的是,隨著前期工程不斷完工,後期新工程陸續開工,以及二期、三期建設,總投資將達到百億甚至更多,作為黃海領導班子,我們關注的重點是什麼?”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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