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杜七嫂諷刺的道:你用你的人格做保證,你的人格能值幾個錢。
聞言,春蘭大怒,用手一指杜七嫂道:你說什麼呢,我家小姐出身豪門,小姐的父親曾任朝庭的戶部上書,一品大員,小姐的夫婿是洛陽縣知縣,我家小姐的人格非常高貴,是無價的,就你這樣人的人格,十個捆在一起也不及我家小姐萬分之一。
杜七嫂冷冷一笑道:喲,看不出一座小廟裡竟還有一尊大菩薩啊。
聞言,春蘭嘴一撇自豪的道:告訴你說,我們這座小廟裡的大菩薩還多著呢,我們縣衙的另一個總捕頭是洛陽王府的趙盈郡主,我們大人身邊有兩個助手,一男一女,女的就是當朝吏部侍郎史大的千金史瑤小姐。
話罷,她用手向黃鈞同一指道:男的是他,他是當朝戶部侍郎黃大人的兒子。
聞言,公孫策與展昭臉顯驚色的相互看了看。
張雲芳忙向春蘭喊道:春蘭,别亂說話。
包拯冷冷的道:本府辦案從不看對方的身份,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怕他(她)是王爺公主,隻要犯了法,犯到了本府手中,本府一律安律治罪。
話罷,用手向吳秀姑一指道:你必須跟本府回去受審。
聞言,張雲芳接話道:知府大人,吳總捕頭肩負護衛縣衙的安全工作,責任重大,在我們知縣大人回來之前,縣衙中不能沒有吳總捕頭。這樣吧,我跟大人去府衙,有什麼事你問我好了。
聞言,黃鈞同、吳秀姑、春蘭三人大驚的齊聲道:你不能去。
吳秀姑道:夫人,大人走時把縣衙托付給了我,可大人剛走才兩天,夫人就被府衙的人給帶走了,你讓秀姑向大人如何交待。
黃鈞同道:張小姐,你雖是李大人的夫人,但你從不參預縣衙中的任何事情,你什麼都不知道,你去乾什麼。
春蘭用手向包拯一指道:小姐,你如果真去了,那個黑炭頭知府大人還不得把你給關進監獄裡啊,你如何受得了。
張雲芳一笑道:知府大人所以今天非要帶吳總捕頭去府衙,而不等你們大人回來,他是怕他們走後吳總捕頭就會帶著人逃跑了,我去隻是做個人質,證明吳總捕頭不會離開縣衙的。
黃鈞同道:就算去府衙做人質,也用不著張小姐去啊,縣衙裡多的是人,誰去還不都一樣,但今天的事不是去人做人質就能了結的,知府大人點名要的是吳總捕頭,因為昨晚的綁架事件的矛頭都是指向吳總捕頭的,這事還得由吳總捕頭來解決,吳總捕頭,我看------
他下面的話沒說出,但意思已很明顯了。
聞言,吳總捕頭用悲傷的眼光看了看黃鈞同長歎一聲道:算了,既然這事人家認定了是我做的,那我就跟他們走一趟吧。
話罷,轉頭向包拯道:知府大人,我們夫人說的對,我們都是自己人不能搞火拚,我跟你們走,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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