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接過來記事本,仔細的翻閱起來。
的確,每一年的中秋節和春節,趙國軍送了什麼禮物,接了什麼禮物,上面記載的都很詳細。
但金額價值,說實話,不好定義。
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話,這是違反黨紀的行為。
可放在體製下,這種行為已經很不錯了,不能過多苛責。
即便是要苛責,最多也就是個口頭警告而已,禮物退回,下次注意。
楊東把記事本放在桌子上,然後抬起頭繼續問:趙國軍同誌,根據趙鵬程與林良銘交代,去年你從正科級的開陽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升為副縣長一事,是走了趙鵬程的門路,一共花了二十萬元,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楊東不跟趙國軍一刀一槍的拚,他直接問重點。
談話和審訊不一樣,這裡面的尺度也要拿捏好。
如果是審訊的話,就沒這麼客氣了。
如果趙國軍不說的話,就會上一些手段,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但隻是單純的紀委與乾部進行談話,既不是審訊,也不是正式的處罰,不具備強製性。
趙國軍配合還好,不配合的話,楊東也說不出什麼來。
這件事存在!
但讓楊東意外的是,趙國軍竟然敢這麼大方的交代了出來
趙國軍的不按套路走,不僅讓楊東吃驚,就連旁邊負責記錄的呂豔青和二侯幾個人,也都紛紛抬頭看向趙國軍。
趙國軍連這個都承認他難道不知道承認了這個,可能他的職務都要被停嗎
楊東卻皺起眉頭,覺得趙國軍應該沒有這麼好對付。
果不其然,趙國軍隨後繼續開口:不過並不是你說的邏輯關係。
我也是被害者,據我瞭解到,我在開陽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期間,工作認真負責,也做出了一些政績,經濟開發區的所有企業每年納稅總額超過了三個億,這是實實在在的政績。
因此譚龍書記已經和組織推薦我為開陽縣副縣長,主管經濟開發區和招商工作。
但當時我是不知道的,譚書記做事嘴嚴,沒有眉目的事情,不會跟我們說。
可趙鵬程和林良銘等人就是利用這個資訊差,故意找我明裡暗裡的暗示我,想升官就拿錢。
當時我的確挺急的,我在開發區管委會做主任已經整整五年的時間了,我的思想出現了一些波動,沒能抵抗住趙鵬程和林良銘等人的花言巧語。
我給了錢,二十萬元,我找了家裡親戚借了一部分,還有自己炒股賺的一些錢。
我的炒股行為,已經幾年前就在縣紀委有過備案,你們可以去查,這筆錢不存在任何問題。
二十萬給了趙鵬程和林良銘之後不到半個月,市委組織部對我的考察就開始了,那個時候我以為是趙鵬程等人的努力。
但後來譚書記找我談話,說明瞭原因,我這才意識到上當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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