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到喝茶,林語堂先生曾在《茶與交友》有妙喻如下:嚴格的說起來,茶在第二泡時為最妙。第一泡譬如一個十二三歲的幼女,第二泡為年齡恰當的十六女郎,而第三泡則已是少婦了。
照理論上說起來,鑒賞家認為第三泡的茶不可複飲,但實際上,享受這個少婦的人仍很多。
他的比喻應該是沿襲了蘇東坡的一句詩:欲將西湖比西子,從來佳茗如佳人。我們隻能說他犯了中國文人的通病,喜歡由各種各樣的事物聯想到女人,按照他的理論,第四泡以上,則屬於蕩婦矣!一般的凡夫俗子,往往衝了五六泡以上,尚繼續飲用,但求生津解渴即可,又何管它是否蕩婦呢
個人的習慣是第一泡的茶一般不喝,原因是幼女含苞待放,嫩不可攀;第三泡蕭博翰還是會喝的,畢竟少婦亦有少婦的妙處。
在好幾次與别人的喝茶中,蕭博翰對人家講起了這個比喻,但蕭博翰認為,林語堂在文中所提到的喝茶的環境和道具,隻能是理想中的喝茶方式,恐怕現實中是很難實現的,現代人也很難有這種古典而浪漫的情懷了。
同樣,茶杯也可以細分為多種多樣,蕭博翰認為喝茶的心境才是最重要的,喝茶的道具和環境倒尚在其次,一旦擁有清靜淡雅的心境,即使在鬨市中喝茶,也同樣可以達到鬨中取靜的境界。
茶和酒的關係,就好像刀和劍的關係。雖然同為殺人的兵器,但刀和劍所代表的身份不同一樣,刀一般為古代的下層的江湖豪客、綠林大盜所擁有,劍則是上流的貴族以上身份者才能擁有。
喝酒的對象一般為豪放之士,英雄豪客、江湖大盜、凡夫俗子、三教九流等等;但喝茶者多為淡雅之士,文人墨客、隱士名流,從來不見武俠小說中有寫俠客悠然自得地品茶的,也從不見有寫文人雅客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
比如同是妓女,喝酒者多為粗俗之妓女,口含酒肉、大蒜味,旁人避之惟恐不及,而喝茶並精於茶道,調琴弄瑟,吟詩作畫者,則必是名妓了。
蕭博翰對自己的茶道理論還沒有完全的想罷,蔣局長就到這一個人走了進來,蕭博翰連忙起來相迎,說:江局好久不見啊。
蔣局長也握握蕭博翰的手說:最近太忙,太忙,對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市治安大隊的周隊長,今天專門請來,和你認識一下,以後你們多親近。
蕭博翰還是第一次見這個隊長,一面發煙,一面就送了幾頂高帽子:早就聽說周隊長的威名了,一直想去拜訪,又沒有個引薦的人,生怕唐突了啊。
周隊長倒也沒什麼架子,嗬嗬的笑著說:蕭總太客氣,太客氣了。
話又說話來了,他要是對蕭博翰擺什麼架子,那就是太不應該了,要不是當初蕭博翰用計搞掉他的前任張隊長,他現在隻怕還在副職位置上混莫莫呢,那有今天的風風光光。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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