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一直聽著動靜的井雨薇和小鈴鐺站不住了,慌慌張張的跑出來,就看見江晚被帶走的一幕。
媽咪!
小鈴鐺下意識的想要衝過去,但被保鏢給抱住了,小小姐!别過去!
媽咪!不要帶走我媽咪!
小鈴鐺大喊著,眼睛都紅了,眼裡全是慌張。
江晚鎮定的哄著她:别怕,等媽咪回來,沒事的。
井雨薇更快的竄過去,雙手扒拉著手銬,大喊著:鬆開!不準鎖!你們鬆開!嗚嗚嗚,小晚,你不要走,我幫你拉下來,不能鎖著你,嗚嗚......
因為太用力,指甲都劈了,手指流出血,井雨薇卻不覺得疼,慌張的想要保護自己最好的朋友。
那是一種刻在本能的保護欲,不論她是27歲的井大小姐,還是八歲的井小朋友。
江晚推她,薇薇住手,别掰了,我沒事,很快就回來,幫我護好小鈴鐺等我回來好不好
她紅著眼,你保證會回來嗎!
我保證,乖,等我回來。
最後,江晚被帶走了,送去警局。
本以為隻是一個烏龍,很快就澄清了,然而,事情沒那麼簡單。
曲會長說的證據,真的有證據。
一夥地痞流氓直接指控江晚買凶傷人。
有群眾親眼看見她出現在小巷子裡,而那個時間段,她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以及門口的監控顯示她曾和曲驍英產生過矛盾,令保鏢把人丟出去,監控中兩人對峙過。加上之前合同的矛盾,動機有了。
最後,最關鍵的是,曲驍英手術醒來後,親口指認是江晚下的毒手,是她讓地痞打人。
種種累積下來,完美的動機,人證物證,以及當事人的口供,將江晚給按在罪行的粘板上。
她沒有認罪,要求律師前來。
然而曲會長動用了手段,層層施壓,在這個小城市裡,曲會長的地位很高,挪動了一下人脈,當天定罪,甚至還雇人動用私刑,逼她認罪。
拘禁室裡,忽然燈光全滅,停電了。
有人低聲說了一句:就十分鐘。
江晚瞬間警惕了起來,慢慢站起身。
有人打開了拘禁室的門,在黑暗中響起了輕笑聲,許久不見。
聲音很熟悉,但一下子想不起來是誰。
怎麼,你不記得我了也對,你囂張得意慣了,當然不記得我是誰。
說的話多了,江晚終於對應上了聲音的主人——
茱莉亞。
真是令人懷唸的名字,隻不過,我現在不叫這個名字了,江晚。
腦子裡電光石火,江晚瞬間明白了,是你做的。
對,是我。盛太太,沒想到會在這裡和你碰面,看起來,你似乎不太好,挺狼狽的。
江晚被動了私刑,臉上沒有傷口,但衣服遮蓋下,渾身青紫,甚至一條手臂都疼的無法動彈。
隻是這一切沒讓她的臉上露出半分脆弱。
你想做什麼。
我不想做什麼,隻不過被你逃了一次,我很不爽,當年的賬總要算一算。對了,你猜,夜梟會來救你嗎不對,他現在不是夜梟了,他現在是......盛庭梟。對,盛庭梟,你猜他趕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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