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堂裡,嚴暮站在圓桌後,面前放著一畫軸,正手持毛筆寫字。他樣子很認真,隻是寫到一半的時候,眉頭皺了起來。
他旁邊站著個十五六歲的年輕,穿著粗布短打,原是一臉興奮,見嚴暮停下了筆,不解的問他:公子,你怎麼不寫了
明鏡致遠的‘致’怎麼寫
啊,我壓根不識字,肯定不知道啊!
哦。嚴暮倒也不苦惱,直接要放下毛筆。
那年輕急了,公子,您再想想,多少把這幅字給我們寫了,不然浪費這卷軸不說,我們賣不了字畫,明日買米的錢都沒了。
柳雲湘微微歎了口氣,走到嚴暮身邊,用手指在裝著水的碗裡沾了沾,再在桌子上寫這個‘致’字。
嚴暮瞅了一眼,繼續執筆往下寫。
柳雲湘看著廳堂裡掛著好些字畫,便問那年輕,這些都是誰畫的
秋姨。
秋姨是
秋姨是稚園子的主人,也是她收留的這些智力有問題的孩子們。
柳雲湘見嚴暮已經寫了三幅字,畫了兩幅畫了,這幅字還沒寫完,那小哥又展開了一幅畫軸。
公子,您行行好,再給我們寫一幅,我明天一併拿到書齋去賣。哎,我也是沒法,人家收了太多秋姨的字畫,已經不肯要了。
柳雲湘望了一眼外面那些孩子們,轉頭問年輕:你家秋姨這字畫一般賣多少銀子
小哥苦笑,最開始有一兩二兩,眼下幾十文人家都不要了,說實話連買畫軸的錢都不夠。
那這些字畫,我買了吧。她從懷裡掏出一張一百兩的銀子遞給那小哥,你整理一下這幾幅,明日送到南紅樓就好。
小哥眼睛一亮,果真
柳雲湘點頭,我很喜歡你家秋姨的畫。
與之交換,嚴暮就不用再寫再畫了。
柳雲湘拉著他往外走,走到院裡見乞丐正試圖帶走重明,而重明死活拉著人家玥兒不鬆手。
以後我和妹妹再也不分開了!
任何人都不能把我們分開!
你這個壞人!
乞丐拉不動,還被重明給甩了出去。
重明慌張的抱住玥兒,妹妹别怕,哥哥保護你!
玥兒把他推開,歪頭道:你不是我哥哥。
我是!重明激動的喊。
不是。
我就是!
不是。
重明眼睛一下紅了,妹妹,你是不是傻了
玥兒眨眨眼,傻得是你。
在包子鋪你還叫我哥哥呢!
我想吃包子。
什麼意思
就是……呃……玥兒想吃包子!
乞丐捂了捂臉,上前跟重明解釋:因為你有包子,人小姑娘想吃,所以你讓她叫哥哥,她就叫了。
重明腦子轉了轉,那我天天給你買肉包子!
玥兒搖頭,玥兒吃飽了,不想吃了。
你明天會餓!
不餓。
乞丐無語了,這兩人這麼溝通,三天三夜都說不清。
老七媳婦,你先帶他趕緊回景川苑吧,宮裡的那些侍衛肯定已經等得不耐煩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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