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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朝臣嘩然!
眾人紛紛看向宇文皓,天子腳下。竟然出了冤假錯案,難怪昨天百姓都在鬧鬨哄呢。
宇文皓卻很蒙圈。真凶自首可本王已經查證,此案罪證確鑿。凶手對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
安王冷冷地道:招認隻怕吃了大刑吧堂堂太子辦案竟然屈打成招,簡直胡鬨!
宇文皓神色一整,道:回皇上的話。微臣並未上刑。凶手對於推受害人下湖的事實也招認了。且人證物證俱在。抵賴不得,臣依照北唐律例判處殺人者斬首之刑,怎麼算是草菅人命呢至於冒出來的那什麼真凶。還真是奇怪,既然有疑問。刑部為何不曾與京兆府溝通便先上了奏本
說完,他看著孫尚書。
孫尚書怔了一下。湖邊殺人案下官說的不是這個案子。而是吳柱與朱氏被殺一案,此案王爺遞交上來的宗卷。說已經結案,但下官看過凶手有誤。且真凶已經自首。
安王道:皇上,方才太子說此案遞交刑部的時候,有附文在後說凶手會前來自首,想來他知道凶手是誰,既然知道凶手是誰,為何不立馬逮捕,而要等他前來自首呢
宇文皓道:回皇上的話,臣早已派人追查到他,他招認了犯罪事實,之後表示要去刑部自首,臣自當給他這個機會,便沿途派人跟著,怕刑部不瞭解案情,便先把案子的宗卷移交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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