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以孝之名,禁止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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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春來這兩年身體不好,是真想回遼東安享晚年。雖然遼東苦寒,並非一個養老的地方,但闊别家鄉多年,做夢都是落葉歸根。

李邦華跟著說:"陛下,臣年邁體衰,掃滅韃子之後,也請求致仕歸鄉。"

"李先生老當益壯,還請不辭辛勞。"趙瀚象征性挽留。

"多謝陛下器重。"李邦華打算三請三辭。

一來他確實年紀大了,今年已經76歲。二來他知道皇帝的心思,龐春來留下來,是製衡江西籍大員的。龐春來一走,他李邦華最好也跟著走。

……

瓊林宴結束數日,庶吉士的考試便開始了。從二三甲197個進士當中,選拔出15人,先到內閣觀政熟悉情況,再做比較低級的中書舍人,也就是內閣的普通文書人員。

今後的中書舍人,全是狀元、榜眼、探花和庶吉士。讓他們高屋建瓴的熟悉國家事務,然後再外放地方做副縣級官員,一步步重新升遷回中央朝廷。

這跟明朝有很大差别,大明的這群頂級進士,直接被扔進翰林院裡。一甲三名,就是編書、讀史、輔佐內閣或製敕房政務、給皇帝太子上課講經之類,然後就等著熬資曆升遷,通過詹事府做跳板,升為侍郎、尚書、閣臣。而大明的庶吉士,最厲害的做科道言官,次之在翰林院熬資曆進六部,最次的也是外放地方做知州。

張璁和張居正都對這種現象很厭惡,其中張璁特别剛,曾把某屆庶吉士,大部分都扔到地方去做官,然後得罪了一大堆人。於是,張璁被各種黑,甚至在《明朝那些事兒》裡成了反派。

庶吉士考覈結束,新科進士們的去路,基本就已經定型了。

為了表現自己,他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給皇帝上疏言事兒,提出自己對國家政策的想法。

"這個崔文秀有意思,"趙瀚笑著說,"一個朝鮮籍官員,硬說朝鮮自古為中華疆土。請朕先把鴨綠江以南的三個道收回,說那是大元朝的故土……哈哈,倒是忠心得很。"

李香君說:"番邦士子,自要表現激進一些。"

趙瀚又拿起另一份奏疏,隻看幾段,就眉頭緊皺,問道:"民間有很多女子纏足嗎"

李香君回答:"臣幼時還少見,隻聽說鄉裡有貴女纏足。後來慢慢變多了,特别是被賣入青樓,青樓女子多有纏足者。臣被族親賣出時,已過了纏足的年紀,但還是被媽媽(老鴇)逼著纏了足。"

趙瀚低頭瞧去,說道:"看不出來啊。"

李香君說:"並未纏得太狠。"

"你脫鞋來瞧瞧。"趙瀚頗為好奇。

李香君臉紅道:"在這裡嗎"

"對。"趙瀚點頭。

旁邊的女官和宮女,紛紛埋頭竊笑,負責起居注的丁世經連忙看書。

趙瀚讓宮女搬張凳子來,李香君坐下除鞋脫襪。

趙瀚伸手捏住她的腳踝,抬起小腳仔細檢視。大腳趾是完全正常的,其餘四個腳趾,顯得略小,並有些內扣的樣子。整體來說,不算畸形,甚至還稍微有些異樣美感。

趙瀚問道:"如今的纏足,有那種傷及筋骨的嗎"

李香君已經羞得滿臉通紅,胸口也緊張起複,回答說:"確實聽人說過,有些人家為了三寸金蓮,讓幼小女童變本加厲纏足,嚴重者會扭傷骨頭,甚至是脫臼以後任其畸形生長。"

"這種情況多嗎"趙瀚問道。

李香君搖頭:"似乎不多。"

趙瀚拿起那份奏疏,歎息道:"如今卻是越來越多了。"

這份奏疏,是浙江進士毛蕃寫的,痛斥裹足越來越流行,而且還越來越畸形的現象,請求皇帝下令全國禁止女子纏足。

纏足風氣的形成和蔓延,跟程朱理學無關,跟滿清統治也無關。

朱熹沒有談論過裹腳的事情,但他的再傳弟子車若水,卻痛斥女子裹腳現象,並且說裹足源自漢唐純屬扯淡。

滿清入關之後,也多次禁止纏足。結果越禁越普遍,最後隻能不了了之,到了晚清,連滿族女子都開始學著纏足。

可以通過西方傳教士的視角,來看待纏足這個現象。

明末的利瑪竇,對纏足不感到驚訝。或許是明末的纏足,還不那麼畸形,尚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而到了乾隆年間,英國使臣馬嘎爾尼訪華時,這個英國人就顯得很震驚了。他經過調查詢問,得知纏足是上流婦女的風尚,下層女子為了方便乾活,纏足的非常少,且南北各省都差不多。但是,距離北京越近,普通女子纏足的就越多,已經成了一種追求身份和時尚的行為。

從馬嘎爾尼的記錄,可以推測兩點:第一,纏足在乾隆年間,還沒徹底傳到中下階層;第二,至少從乾隆年間開始,纏足就已經在朝中下層女子蔓延,並且是該家庭步入上流階層的象征。

距離馬嘎爾尼訪華僅幾十年,清末的纏足現象已遍地都是,就連鄉下地主家的女兒也是小腳。

也就是說,隻用了幾十年間,纏足便完成從上到下的普及。也别扯什麼纏足是反清,剛開始或許有這種因素,但纏足的大發展是在清朝中晚期,這絕對跟什麼反清扯不上關係。

趙瀚認真把這封奏疏看完,發現沒有寫明白具體情況,於是讓人把毛蕃叫來覲見。

"臣毛蕃,拜見陛下!"毛蕃拱手作揖,非常興奮,想不到自己竟因請求禁止纏足而獲得召見。

趙瀚問道:"你是浙江人"

毛蕃回答說:"回稟陛下,臣是嘉興府嘉善縣人,畢業於杭州大學,今科名次是三甲第十六名。"

趙瀚頓時露出微笑,他喜歡新式教育培養出的讀書人:"嘉善纏足的女子很多"

毛蕃仔細回答說:"嘉善縣位於嘉興府到鬆江府之間,縣城坐落於運河邊上。上海開海建港之後,無數的浙北貨物,都要經過嘉善運到上海,因此商業愈發繁榮。因商而富的百姓也多,那些乍富之家,便學士紳給女兒纏足,把這當成上流家教來遵守。"

好嘛,錢多了鬨的。

毛蕃繼續說道:"也不知從哪傳來的,纏足越纏越緊。這些暴富的商賈,極為好面子,認為把女兒纏得越小就越正宗,便紛紛學習新式纏足法。甚至,縣城裡還出現纏婆,富戶重金聘來給女兒纏足。臣曾親眼見到,一個同學的幼妹,被纏得腳骨完全錯位,雙腳竟然紅腫流膿,其父反而以此來炫耀其家教森嚴、門第風雅。"

"殊為可惡!"趙瀚怒道。

毛蕃說道:"纏足自是雅事,金蓮小腳人人愛之。可纏到傷筋動骨,何止大煞風景,簡直令人憎惡!"

明代的主流纏足方式,分為南北兩派。

北方纏足,連腳趾都不需要彎,隻是纏得更加纖細就行了。南方纏足,需要把四個腳趾往內掰扣,略顯畸形,但依舊不會損傷身體。

傷筋動骨的纏法,就是從明末開始的,並在清朝中期大範圍傳播。

趙瀚問道:"你覺得該以什麼理由,禁止女子纏足"

毛蕃說道:"有傷天和。"

趙瀚搖頭:"你沒讀過《孝經》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香君!"

"臣在。"李香君上前。

趙瀚說道:"擬詔。纏足至毀傷身體的女子,一律視為不孝女,不可讀書,不可做官,不可嫁官!其夫,不可獲得專營許可執照,一經發現立即收回!"

趙瀚喜歡用魔法打敗魔法,程朱理學他用得很順手,儒家經典他也用得很順手。

《孝經》都那麼說了,纏足的當然是不孝女,即便父母允許也一樣。

如今纏足還侷限在有錢人家,一旦不準纏足女讀書、做官、嫁官,甚至不準嫁給有專營權的商人,你看那些混蛋父親還敢不敢給女兒纏足!

而且,打上不孝女的標簽,她們嫁人也很難嫁出去。

至於已經纏足導致傷殘的女子,很抱歉,隻能犧牲她們了,好在此時還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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