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都不害怕死亡,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
如果有未來的話,我依舊還會是這樣。
我害怕的永遠都是,不能夠和林婉在一起。
它會將我的精神一點一點撕碎,讓我的心臟陷入無休止的絞痛,我的呼吸會一點點變弱,直到窒息。
這才是絕對意義上的精神獵殺。
他遠比自殺來的更加虛無和可怕。
也更讓我無休止的覺得恐懼。
但是這一刻我必須強顏歡笑。
這應該就是我最後能夠為林婉所做的事。
我見不得她落淚。
那每掉下來一次眼淚,都好像是重錘一樣敲打在我的心間。
痛的也許是她,可比他更痛的是我。
我不敢說他愛我一定比我愛他更深沉。
但我一定可以說,我愛他絕對勝過了愛我自己。
我伸出手,放在她的臉頰上。
輕輕抹著它不間斷掉下的大顆晶瑩。
“别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
你那麼漂亮,哪怕是不需要任何的裝飾,都足以讓你的容貌冠絕世界,為什麼要用這顆顆珍珠,來點綴自己的絕美無瑕?”
可林婉就好像是聽不到我說的話一樣。
一個勁兒的自我哭泣。
然後慌忙著拿起手機在撥打電話。
我知道她在做什麼。
可是我已經沒有力氣,在等他去做了。
腦癌和别的都不一樣。
發作的時候是可能會要昏迷過去的。
剛才的那一階段清醒,就已經耗儘了我絕大多數的力量。
我終究還是維持不下去了。
我的眼前逐漸變得昏暗。
屬於林婉的身影也逐漸變得模糊,直到最後隻有一抹輪廓,深深的印在我的腦海裡。
我想要記住她,永遠永遠的記住她。
正如同我相信,命運與輪迴一樣。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間段,我會覺醒今生的記憶,在某一個瞬間看到一個女孩,逐漸與林婉的身影相互重疊。
在那一刻,我們的感情重新得到了延續。
愛情是永無止境的。
哪怕一切都已經結束。
刻在彼此的腦海裡,卻是無休止的延伸著。
毫不客氣的說上一句。
如果我的身體健康,如果林婉走在我的前面,
我會毫不猶豫的帶著他的骨灰,走遍這個世界。
讓他的骨灰撒入大海。
隨著洋流融入這個世界。
這樣的話,哪怕是我死了,也無時無刻都能夠感受到林婉就在我的身邊。
感情豈是如此不便之物?
當你愛的足夠深沉的時候,你便會發現,其實書中所描寫的,永遠比不上你所體會的萬分之一。
那快餐式的愛情,永遠都隻是最浮於表面上的東西。
那不能稱之為愛。
甚至連感情和喜歡都算不上。
始於顏值,結束也因為顏值。
最終的分開,也一定是因為性格無法磨合。
他們解決不了艱難困苦,隻會一味的埋怨彼此。
這種愛情,不配稱之為愛。
就好像是一對搭著夥過日子的小夫妻,可憐到了極致。
他們永遠都不會明白,真正的愛情,不值得可歌可泣,卻永遠曆久彌新。-
點擊彈出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