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做完了演說,曼森還在朝講台走。
他的動作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在眾人的目光中彷彿赤裸裸一絲不掛。
所有人都盯著我,臉上是好奇和同情的表情。
所有人都知道我失敗了,我還不夠好。
我瘋狂地西處張望著,看見了一個紅色的出口標記。
我甚至不確信是怎麼到那兒的,但一定是跑去的,因為我突然衝出門跑到了人行道上。
人行道上有個乞丐坐在倒翻過來的牛奶箱上搖著一隻塑料杯裡的硬幣,人們在街邊一家飯店的門口排隊。
紅燈剛剛亮起來,一輛汽車便打著滑穿過了十字路口。
日子一如平常,儘管我的生活剛剛炸成了一百萬個破破爛爛的碎片。
我的新鞋把腳跟磨起了皮,夜晚寒冷的空氣穿透了薄薄的衣料,但我一首沒有停下腳步。
提包和外套被我忘在酒吧裡了——我模糊地記得跑向酒吧出口的時候,提包從肩上滑了下來,裡面的東西散了一地——但這沒有關係。
我的提包、手機、名片——所有名片都裝在我父母作為聖誕禮物送給我的、寫有我名字的一個盒子裡——那些東西還有什麼關係呢唯一重要的事情,這個世界上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要把每一分注意力都放在走路上。
如果身體一首不停下,也許我紛亂的思緒就會停止。
我不再感到噁心、驚恐或者絕望,但我知道這些情緒都潛伏在附近,像籠子裡的動物養精蓄銳等著扭開鎖,以便再次撲出來。
我必須繼續走;我不能放出那些動物。
另外,我沒有地方可以去。
我受不了再走回酒吧面對所有人。
沒有鑰匙,回不了家。
沒有信用卡,不能去旅館。
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漫無目的地走下街道,走上林蔭道,在城市裡遊蕩。
身邊穿著大衣、拎著皮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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