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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體會到苗女的狠厲狡詐了,這女的就站在陰廟台階跟前,與我對峙著,人家位置卡的非常好,我拿陰燈照她,距離這麼遠,白光照過去的效果很不好,她能輕易掙脫開,躲進廟裡。
若是盧曉瑩給她一發火雷弩,那麼爆炸引發的衝擊波,會波及到陰廟,萬一引發石塊塌方,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我沒功夫再跟她往下耗了,黑苗的增援隨時會來,於是我一咬牙,衝她道:“我也想知道,版納的苗蠱,和湘西的有何不同。”
“你出招吧。”
那苗女點了點頭,手伸進發冠裡摸索片刻,摸出一隻金燦燦的小蟲子。
這小蟲子有鵪鶉蛋那麼大,身體覆蓋著一層金甲,造型有點像大號的七星瓢蟲,趴在苗女手中,長長的金須不停顫抖著。
“是金蟬蠱!”
盧曉瑩立刻對我示警道,她在獲得了林先生的節葬傳承後,記憶裡多了許多關於蠱術的知識,一眼就說出了此蠱的名稱。
給大家科普一下蠱術,蠱的廣泛定義,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蟲部四》中,有詳細描述:“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儘食諸蟲,即此名為蠱,後來世人也稱該蠱術為“養蠱”。
簡單來說就是將數百條毒蟲置放於一個密閉的容器,這些毒蟲可以是蛇,老鼠,蜈蚣蠍子等等,讓它們同處在封閉環境中,互相廝殺攀咬,最後活下來的便是蠱蟲,頗有些“勝者為王”的意思。
《隋書·地理誌》也有記載:“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種蟲,大者如蛇,小者如虱,合置器皿中,令自相食,餘一種存留之,蛇則曰蛇蠱,虱則曰虱蠱,行以殺人,使人食之入腹,蠱食其人五臟,人死則其產業移入蠱主之家,三年不殺他人,則畜蠱者自鐘齊弊,累世子孫,相傳不絕,亦有隨女子嫁焉。”
養蠱結束後,蠱蟲將會聽命於養蠱之人,通過飲食、觸碰等方式讓蠱蟲進入被害者的身體,這個過程通常被稱為“下蠱”,對此,東漢時期許慎的《說文解字》中提到:“蠱,腹中蟲也。”
是的,蠱早在上古時代就已經存在了,各朝各代的統治階層,都將這玩意視為禁術,立法明令禁止,由此可見蠱的可怕程度。
《魏書·刑法誌》中說,為蠱毒者,男女皆斬,而焚其家,巫蠱者,負羊抱犬沉諸淵。
就是說誰敢下蠱害人,就把這人和羊或狗捆綁在一起,扔到湖淵中溺死。
直至後續的唐宋明清,法律中都有對蠱師處於極刑的規定。
而蠱的表達形式,又不僅侷限於昆蟲,《禮記·月令》鄭玄註解稱:“厲鬼為蠱。”
晉甘寶《搜神記》中說:“蠱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其人皆自知其形狀,常行之於百姓,所中皆死。”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蠱這玩意啊,它也可能以厲鬼的形式展現出來,這叫鬼蠱,甚至還有妖蠱,它的表達形式可以做到千變萬化,讓人防不勝防。
你問我怎麼懂這麼多?我從小就大量閱讀古代書籍,風水,命理,各種民間邪術都有所涉獵,修行人是這樣的,不要求你門門通,但各方面你都要懂一點,這是行走江湖的基本素養。
當盧曉瑩報出蠱名後,隻見那苗女對著掌中金蟬吹了口氣,朝著我藏身的地方一指,那蟲子展開肉翅騰空,嗡嗡地飛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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