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林環視了一下,看到情緒還依然處於激動之中的村民們接著說:“鄉親們,也許你們對於國家的《土地法》關注的比較少。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的是要經縣(市)一級政府同意,否則,將視為非法行為。河灘村這塊地的使用權,幾年前,政府已經同意這塊河灘地給了村民們種樹植草,政府也按當時的補償價補償給了大家,我想,這個大家比我還清楚。”
一直都沉默的村民代表開始有人說話了。或許,他們覺得剛才說的那麼多,都與自己沒多大關係,現在談的才是自己關心的問題。有人就說:“聽他這麼說我們變得無理了。”有人說:“他說的是真的嗎?”也有的說:“官字兩個口,我們怎麼說得過他?”
有一個小青年跳了起來,說:“我們不要聽他的。什麼道理呀,政策呀,我們都不要知道,我們隻要拿回我們的利益。政府征用我們土地的時候,才給我們每畝三萬補償,政府不能拿了我們的地去賺錢,賺了大錢而給我們的卻一點點利益,我們種地的莊戶人家也不是那麼好糊弄的。”
李翰林說:“你這種心情,我完全理解。可市場經濟就是市場經濟,它有它的規律,我們不能違反了市場規律。政府征用你們這塊地時,那是給你們錢的,價錢出到三萬塊已經不少了,政府在這裡建工業園區,是為整個河西人民著想,全縣都富裕起來了,你們也就會跟著富裕的,這就‘大河有水小河滿’的道理。現在已經給你們出到五萬塊了,政府不會虧了群眾。這一點我李翰林說話算數。”
那小青年說:“我不管它什麼狗屁規律,什麼,狗屁道理。我們就要錢,立刻給我們兌現。”
老人說:“銀行裡大把錢,你不如去搶銀行!縣委李書記不是已經向大家說了嘛,每畝再增加兩萬塊。”有人就笑了。
那小青年說:“我是為自己嗎?”他轉了一圈,看了一眼所有的河灘村村民代表,說:“你們怎麼不說話了?”村民代表們一陣騷動。
有人說:“還有什麼好說呢?好像都是我們不對。”有人說:“如果真是我們誤會了,我們就沒道理了。”有人說:“我早說過,不應該這樣做,跟政府作對可沒好果子吃,就怕當官的秋後算賬。”
那小青年說:“怪不得人家欺負我們都欺到這種份兒上了。本來應該是我們的錢,就是不給我們。原來你們一個個都這副熊樣,幾句話就把你們說服了,就把你們鎮住了?”
那小青年甚至跳起來說:“你們不想要那錢,你們都回去,我是鐵定要要那錢的,不給錢,就不行。”
村委會支部書記從後排站起來說:“你在這耍什麼野?是不是想判刑想蹲監?你那次偷東西被公安抓了,不判你刑,政府寬大你,你不感謝政府,現在還跑來跟政府作對?”。那小青年埂著脖子說:“我這不是跟政府作對,我這是爭取得到自己的利益。”老人實在忍不住了,一拍桌子說:“你給我住嘴,這裡還輪不到你說話!”這一吼,那小青年還不服氣,卻是沒再說什麼了,坐那兒喘粗氣。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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