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水縣公安局的問訊室裡,縣公安局局長王軍親自問話,縣刑警大隊隊長趙宇也陪坐在一旁。
在審訊室的一角,張處長,神情沮喪目光呆滯的坐在那兒,等到王軍他們進來的時候,他隻是嘴角微微向上揚了一下,動了動。王軍其實以前到省廳開會見過張一心,一看見到張一心的時候,覺得這個人很面熟,以前也對他早有耳聞,也知道這個人,在省廳很得勢,全廳上下沒有不認識他的,人脈關係也很好,應該是一個很活躍的人物了。
王軍看了看他,厲聲喝道:“張一心,你就是省公安廳的張一心吧,我們雖說沒打過交道,但是,張處長的大名我還是早有耳聞的,我很就不明白了,你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國家執法人員,你應該知道你的這種行為,應該判什麼罪吧!”
張一心很茫然的看了一眼王軍說:“王局長,這應該屬於我正當防衛範疇吧,你看我的頭部也被阿強用啤酒瓶給砸傷了,我本來是出於人類保護自己的本能,掏出槍想嚇唬嚇唬阿強,沒想到阿強卻沒完沒了地再次襲擊我,我再迫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開槍向他射擊的,我本不想打死他的,沒想到手一哆嗦卻正好打中了他的胸膛。這事兒,你看王局,都是本係統內部的事兒,能否往正當防衛這方面靠。”
王軍對於張一心這個人的無知覺得很可笑,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不可能對法律無知到這種程度,簡直就是把自己等同於一般普通群眾。
王軍鄙視的看了他一眼說:“張處長,你不會不知道公安部關於警察持槍是有嚴格的法紀規定的嗎?隻有執行公務的時侯才能攜帶,而你作為一個執法者卻知法犯法,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你在想自己的警察兄弟舉起槍的時候,難道你沒有考慮到其後果嗎而且你也沒有帶持槍證,這一點你不會不知道的。”
“我有持槍證的,隻是持槍證忘記帶上了,覺得平時不執行公務,所以就放在了辦公室的抽屜裡了,要不我打個電話讓人給我送過來。”
“不會吧,我想這不是藉口,不執行公務的時候,為什麼帶上槍呢?”
張一心此時表現出了他的劣根性說:“我說心裡話,王局長,我和阿強是好朋友,我和他無冤無仇,我沒必要要他的命,不是出於我本意,我主觀上不是想向他開槍的,這隻是誤傷?誤傷知道嗎?沒想到槍卻走了火!隻是,當時在情急之下我是自己一時失手,沒想到結果卻要了他的命。我想這事兒你看能夠人情一下,給我在公安係統內部處理一下,儘量把我的這種行為向正當放過過度這方面靠。”
王軍哈哈大笑道:“張一心,你是一個執法者,你應該明白法大於人情,更何況你的犯罪事實已經成立,你已經涉嫌犯下故意殺人罪了,你明知道想自己的弟兄舉起槍的後果。並且你的這種行為在我們公安局內部已經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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